激發數字經濟“牽引力”

張金林

2020年01月02日09:2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激發數字經濟“牽引力”(新論)

  近日,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數字經濟總量超31萬億元,佔GDP比重達34.8%。不久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這充分表明數字經濟在宏觀層面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

  數字經濟的范疇較為廣泛。從概念上講,數字經濟是指人們通過大數據的“識別—選擇—過濾—存儲—使用”,引導資源的快速優化配置與再生,進而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經濟形態。從技術層面的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區塊鏈,到應用層面的數字金融、新零售、智慧城市等,都屬於數字經濟的范疇。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取得豐碩成果,特別是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背景下,數字經濟仍然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有統計顯示,2018年數字經濟對GDP增長貢獻率達到67.9%,貢獻率同比提升12.9%。這充分說明,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帶動經濟增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數字經濟的重要意義不僅體現在對總量的貢獻上,更重要的是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所起到的推動作用。一方面表現為數字技術賦能傳統產業,另一方面表現為數字技術不斷催生新產業。數字技術賦能傳統產業,通常也被稱為產業數字化,即利用數字技術對傳統行業的業務進行升級,進而提升生產數量和效率。從生產流程角度看,數字技術可以通過對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數據進行分析,將程序性業務交給計算機處理,從而降低了操作失誤率。同時,企業通過數據分析,能夠對業務流程進行全面而系統的監督,及時發現經營過程中的異常和隱患,大大降低風險。從制定產品策略角度看,數字技術可以幫助企業快速、准確地收集和處理來自消費端的數據,從而更好地洞察消費需求以指導生產,大大降低企業因產品策略失誤而導致失敗的可能性。而且,根據用戶的需求進行定制化生產,既能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求,也為企業帶來新的機遇。

  數字技術催生新產業,則通常被稱為數字產業化,即通過現代信息技術的市場化應用,將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轉化為生產要素,推動數字產業形成和發展。一方面,數字技術通過重組現有要素,在更大范圍內匹配供給和需求,從而推動新業態、新模式的產生,比如網上訂餐和外賣服務就是最典型例子。另一方面,如果說外賣、共享單車等新業態仍屬於新舊結合,那麼由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融合發展催生的新服務,則屬於全新業態。參與其中的企業以數據為生產要素,擁有數據處理、挖掘和分析能力,可以為其它企業的數字化轉型提供助力。數字經濟時代,這些新業態將成為至關重要的經濟增長點。

  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分別代表了數字經濟發展的兩個方向。數字經濟是真正面向未來的經濟形態。我們要以2020年為新的起點,一方面繼續推動數字經濟自身向縱深發展,另一方面充分激發數字經濟與傳統產業的“化學反應”,為增強我國經濟活力、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而努力。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編: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