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醫保新增70種國家談判藥品

趙萬山

2020年01月06日08:46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市醫保新增70種國家談判藥品

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國家新增的70種談判藥品已被納入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管理,藥品平均降幅達60.7%。截至目前,納入蘭州市醫保的談判藥品達到118種。

據了解,談判藥品涉及癌症、罕見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藥結核、風濕免疫、心腦血管、消化等10余個臨床治療領域。備受關注的PD-1類腫瘤免疫治療藥、能治愈丙肝的口服藥等首次進入目錄,肺癌、直腸癌、乳腺癌等有了更多靶向和化療藥選擇﹔波生坦、麥格司他等藥品的談判成功,使肺動脈高壓、C型尼曼匹克病等罕見病患者擺脫目錄內無藥可治的困境﹔糖尿病、乙肝、類風濕性關節炎、耐多藥結核、慢性阻塞性肺炎等患者有了更多優質新藥可供選擇。

據介紹,談判成功新增藥品70種,全部納入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包括52個西藥和18個中成藥,價格平均降幅為60.7%。原有的56種談判藥品中替諾福韋二吡呋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替格瑞洛、利妥昔單抗、硼替佐米、阿比特龍、來那度胺等8個藥品已納入2019版常規目錄,醫保報銷政策按常規目錄乙類藥品管理。

據介紹,國家談判藥品執行全國統一的支付標准,在協議期內按照乙類藥品有關規定支付。蘭州市的談判藥品醫保報銷支付政策為:城鎮職工醫保參保患者住院使用談判藥品的,個人先自付20%后再納入乙類藥品結算。在普通門診和長期門診使用談判藥品的,個人先自付10%,然后按照75%報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患者住院期間使用談判藥品的,個人不進行自付,直接納入乙類藥品,出院時按住院病種進行一站式結算。屬於普通病種的按所住醫療機構級別比例報銷,屬於重大疾病病種的按70%比例報銷。在普通門診和長期門診使用談判藥品的,個人先自付10%,然后按照70%報銷。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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