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強基計劃”

探索基礎學科選才育才新機制

趙婀娜

2020年01月16日14: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探索基礎學科選才育才新機制

  《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也稱“強基計劃”)近日印發,自2020年起,在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36所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2003年教育部開展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以來,在探索綜合評價學生、破解招生‘唯分數論’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近年來,自主招生也面臨一些新挑戰和新問題,必須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著力加以解決。教育部在深入調研、總結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出台‘強基計劃’,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積極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著力解決自主招生中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的有效機制。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實行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

  記者了解到,“強基計劃”主要選拔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由有關高校結合自身辦學特色,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

  “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著力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強基計劃”在改革定位上,與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相結合。著力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在制度設計上,與促進教育公平相結合。以高考成績作為入圍依據,完善制度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在評價模式上,與推進教育評價改革相結合。堅持育人為本,探索在招生中對學生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引導中學重視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在改革協同上,與推進高等教育相關改革相結合。加強統籌協調,與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加強科技創新等改革相銜接,形成改革合力。

  遴選部分大學開展試點

  據介紹,起步階段,“強基計劃”遴選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開展試點。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相關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請並提交相關專業的招生和人才培養一體化方案。教育部組織專家綜合考慮高校的辦學定位、人才培養質量、科研項目及平台建設情況、招生和人才培養方案等因素,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及規模。”

  根據招生程序安排,3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強基計劃”招生簡章。4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參加“強基計劃”招生。6月,所有考生參加統一高考。6月25日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有關高校提供報名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6月26日前,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准。7月4日前,高校組織考核。7月5日前,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佔比例不得低於85%),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並公示錄取標准。

  該負責人強調: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后,由高校組織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對考生進行嚴格考核,達到錄取標准的,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准后予以錄取。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線)。

  定制培養方案暢通發展通道

  “‘強基計劃’將積極探索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該負責人介紹,“強基計劃”將單獨制定培養方案。高校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培養。建立激勵機制,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后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學科之外的專業就讀。

  同時,將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還將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這些學生參與項目研究,探索建立結合重大科研任務的人才培養機制。

  “還要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對進入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查、科學分流。建立在校生、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和人才成長數據庫,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招生和人才培養方案。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輸送高素質后備人才。”該負責人介紹。

  為確保公平公正,“強基計劃”將進一步嚴格規范招生程序,建立更高水平的公平保障機制。首先是嚴格高校考核。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高校考核,筆試、面試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准化考點進行。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同時,將完善信息公開公示。規范公開內容,主動接受監督。還將加強違規違紀查處。將“強基計劃”納入巡視和督導工作范圍,建立動態准入退出機制。對於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編: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