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心協力讓“生命通道”暢通起來

張 洋

2020年01月20日15: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齊心協力讓“生命通道”暢通起來

  救火救急,必須爭分奪秒。今年1月1日,重慶市渝北區加州花園小區某住宅樓2層突然起火。可是,該小區消防通道被隔離樁、私家車堵塞了,消防車趕赴現場后,無法在第一時間開展近距離施救。此時的火苗正從第二層逐漸躥升到第三十層,情急之下,現場不少人合力掀翻、抬走堵路車輛。

  這一幕被周邊群眾拍攝並發布到網上,看后令人揪心,消防通道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一段時間以來,全國各地的讀者紛紛致信本報,他們結合身邊的所見所聞,說隱患,提建議,普遍認為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不能等到發生火災事故后才予以重視,呼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治理,盡快讓“生命通道”暢通起來。

  消防車屢遇“攔路虎”

  一些小區加裝電子道閘門禁系統、路樁,或者架設限高杆、廣告牌,導致消防通道變窄、轉彎半徑變小

  讀者田曉峰是江西景德鎮市景城名郡小區的一位居民。據他反映,該小區佔用消防通道問題嚴重,每天都有人亂停亂放,電動車和小汽車混雜在一起。“有時候,連行人走路都會感覺不方便,更何況是消防車。萬一發生火災事故,該怎麼辦?”

  一位家住陝西西安市碑林區民生百貨大樓(騾馬市店)附近的讀者,對周邊環境的公共安全問題同樣感到憂心。他說:“百貨大樓底層有一條消防通道,我們經常在這裡來往穿梭。可是,這條通道現在被改成了美食街,通道兩側有不少用簡易木板搭建起來的小商鋪,通道上還擺設了很多餐桌餐椅,堆放了不少雜物。這些商鋪主要是經營餐飲小吃,都會用電、用火,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近年來,共享單車大量涌現,方便了居民出行,但也帶來了單車在小區裡隨意擺放的問題,擠佔消防通道較為嚴重。”廣東廣州市的讀者孔德淇反映,他們曾向小區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工作人員答復,對於已上鎖的共享單車,搬運挪移非常麻煩。周邊也沒有設置單車停車位,物業公司也不知道該往哪裡搬。

  生活中,除了被堵塞佔用,有些消防通道還被封鎖了。來自北京豐台區的一位讀者反映,他所生活的小區——遠洋自然小區的一處消防通道長期被鎖住。他曾向小區物業公司反映,得到的回復竟然是“沒有鑰匙,也沒有能力管理”。

  此外,還有一些讀者反映消防通道的“先天不足”,比如一些老舊小區、城中村根本沒有消防通道,一些地方的消防通道過於狹窄。

  河南安陽市的一位讀者反映,當地的九鼎理想城小區至今沒有一個真正的小區出入口,2000多個居民隻能靠一條狹窄而深長的小胡同出入,更別提消防通道了,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進場救援非常困難。

  浙江龍游縣的讀者歐陽錫龍指出,為便於車輛管理和安全防范,一些小區在主要出入口位置加裝電子道閘門禁系統、路樁等,或者在小區道路上架設限高杆、廣告牌等,由於缺乏統籌考慮和安全意識,結果導致消防通道變窄、轉彎半徑變小,探頭、欄杆等反而成為消防車的“攔路虎”。

  違規堵道成本低

  基層消防單位不能保証每天進入小區巡查,小區物業不具有執法權

  綜合梳理讀者來信,消防通道之所以存在各種各樣的亂象,主要有心理、管理兩方面的原因。

  “消防通道平時貌似閑置,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其作用至關重要,動不得。可是在生活中,一旦找不到停車位呢?面對貌似遠在天邊的安全問題和近在眼前的個人便利,總會有一些人選擇后者。”廣西南寧市讀者肖建指出,有的人抱著僥幸心理,總覺得偶爾停一下不會有事﹔有的人覺得法不責眾,把消防通道當成停車的“理想之選”,先到先得甚至還要爭搶。對於這些人,如果你上前勸阻,他們可能還覺得“多管閑事”,叫嚷著“別人能停車,我為什麼不能停”。

  山東濱州市的讀者馮志強說:“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許多小區的主干道已經變得車滿為患,尤其是老舊居民小區,私家車與泊車位數量比率嚴重失調。為緩解停車難問題,一些小區的物業公司置消防安全於不顧,擅自在消防通道的一側劃設停車位,僅留半幅車道通行,甚至收取停車費,賺黑心錢。”

  除了僥幸心理,不少讀者在來信中還提到了管理上的一些問題。山東臨沂市的讀者張立美說:“由於佔用、堵塞消防通道行為往往發生在小區之內,基層應急消防單位受限於人力、精力、工作壓力等因素,難以做到每天進入小區巡查,而小區物業又不具有執法權,最多只是對業主勸說,甚至一些物業工作人員、保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大大降低了人們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成本。”

  來自安徽東至縣的一位讀者反映,當地堯渡鎮農資公司小區的出入口、消防通道經常被周邊商鋪、顧客的電動車堵塞,嚴重影響出行,存在安全隱患。“作為小區居民,我們和商販負責人溝通多達六七次,始終沒有任何效果。我們向城管部門投訴,城管部門總是說‘未達到街面,不屬於職責范圍’。我們向社區居委會投訴,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隻能提醒,沒有執法權’。我們撥打市長熱線反映3次,每次都轉到了城管部門,后者還是說‘不歸他們管’。難道這個困擾小區百姓的問題就不能解決嗎?”

  懲處還是“寬鬆軟”

  隻要佔用消防通道就應追責,發生火災后,更應根據事故嚴重性對當事人追責。同時,對物業公司、相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也應嚴肅問責

  堵塞消防通道就等於阻止生命救援,必須重拳出擊。近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發《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從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堅行動。對此,廣大讀者充滿期待,並在來信中提出一些意見建議。

  重慶巴南區的讀者趙正榮建議,由各地政府牽頭,組織應急、消防、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門對消防通道進行集中排查,全面清除各類障礙物,並且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標准,對消防通道進行畫線,設置警示牌,明示嚴禁佔用消防通道。

  “要切實把消防通道納入小區、市場的整體規劃建設。”山西陽城縣的讀者劉凡渝建議:“一些地方正在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要充分利用這些契機,有針對性地對消防通道進行標准化整改,統籌做好消防安全、停車管理、垃圾處理等問題,使之徹底融入城市管理體系。對於新建的小區,要加強源頭治理,比如擬在小區主要出入口安裝門禁系統的,建議從一開始就將門禁系統工程納入小區室外附屬工程范圍,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實現道路通暢、治安有序、消防安全的有機統一。”

  我國消防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單位違反本規定的,依法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不少讀者提出,消防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內蒙古通遼市的讀者馬滌明說:“消防通道,絕不能等事故發生后才重視,平時就要時刻繃緊安全弦。因此,隻要佔用消防通道就應追責,發生火災事故后造成嚴重損失的,除了罰款,更應根據事故嚴重性,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隻有讓法律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才能讓悲劇不再發生。”

  “對物業公司、相關部門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也應嚴肅問責。”馬滌明還說:“不管是堵佔消防通道,還是管理失職,都是在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開玩笑’。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物業公司、鄉鎮街道以及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管職責,共同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無阻。”

  “有關部門應盡快出台相關管理辦法,督促共享單車企業盡快將小區消防通道納入共享單車的違停區域,一旦用戶違停,就會扣除相應的信用分。”孔德淇說。

  消防通道是城市文明的一把標尺,最根本的是群眾自覺。“小區是大家的小區,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是全體居民的共同責任和義務。相關部門、街道居委會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宣傳引導,強化公眾的安全意識。唯有群防群治、自覺行動,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消防通道被堵被佔的問題。”湖北荊門讀者劉良軍說。

  “相關部門還可以考慮開通網絡舉報渠道,鼓勵‘隨手拍’,與小區物管、業主等互動起來,努力把消防通道上的‘攔路虎’們敲醒、趕走。”遼寧大連市的讀者郭義海說。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20日 07 版)

(責編: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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