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提速

打擊濫食野味,嚴些,再嚴些

本報記者 劉 毅 寇江澤

2020年02月13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打擊濫食野味,嚴些,再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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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野味非但不能滋補、治病,反而會帶來健康隱患。近些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很多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當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為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了警鐘。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主要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大量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范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

為了做好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源頭控制,要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疾控部門和專家的初步調查研究表明,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可能是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並造成人際傳播引起的。

2月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10部委(局)聯合部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在疫情期間,全國實施最嚴厲的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場所野生動物轉運販賣,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最近表示,為了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治保障的各項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並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

加強管理,摒棄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以《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主,加上《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制度,我國形成了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專門用於保護我國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並制定了嚴格的系列措施對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進行管控。

當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強化野生動物管控各項措施的落實:疫情期間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對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實施嚴密的封控隔離。同時,各派出機構對轄區內各級林草部門貫徹落實加強野生動物管控措施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追究,查找問題、排除隱患。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發出倡議:摒棄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管住自己的嘴﹔非必要情況下,拒絕直接接觸野生動物,與其保持安全距離﹔發現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市場和違法行為,立即向當地主管部門或執法部門舉報。

各地紛紛採取有力舉措,加強野生動物管控。截至2月7日,湖南全省林業部門共封控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3901家,封控關閉展演場所44家,全面停辦野生動物運輸証明,偵破24起野生動物刑事案件和51起行政案件,罰沒、收繳野生動物及其制品8109隻。

“湖南省升級野生動物管控措施,2月10日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管控的通知》,明確規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全省范圍內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范野生動物流向餐桌,防范人與野生動物交叉感染、傳播疫病。”湖南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胡長清說。

大多數蝙蝠、鼠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不是《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對象

在少數人的口腹之欲下,一些野生動物淪為餐桌上的野味。疫情發生后,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受到廣泛關注和批評。

“把野生動物作為食品,公共健康風險巨大。從2003年的非典疫情到這次的疫情,吃野生動物給我們的教訓非常深刻。”北京大學教授呂植說,“因吃野生動物所導致的獵殺,讓不少物種變得瀕危。”

一些地方亂捕濫獵濫食野味,一個重要原因在於:並不是所有的野生動物都是《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對象。《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事實上,《野生動物保護法》管理范圍十分有限,導致對很多野生動物不能依法進行管控。我國是世界上野生動物種類最豐富的國家之一,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動物達7300余種,已定名昆虫達11萬—13萬種。其中,依法受保護的是約2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和120屬的部分昆虫。大量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范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對其獵捕、人工飼養、利用的行為,不能依《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管控,成為傳播、擴散疫病的一大隱患。

“法律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貿易和食用,採取了嚴格禁止的態度﹔對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三有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可以允許貿易和食用,但必須符合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檢疫制度﹔對上述三類野生動物之外的其他野生動物的貿易和食用,則尚未做出明確規定。”甘肅政法大學教授史玉成表示。

按照有關規定,相關物種隻要有人工繁育許可証,便可以繁育,取得証明並辦理手續后可以開展出售、購買和利用活動。專家表示,在相關活動中,確實存在一些非法收購、販賣和食用野生動物的現象,為野生動物的貿易和食用埋下隱患。

完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非法交易和食用

實際上,吃野味非但不能滋補、治病,反而會帶來健康隱患。科學研究表明,近些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如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東呼吸綜合征等,都和動物有關。一些野生動物宿主含有各種病毒,攜帶各種寄生虫,僅蝙蝠身上就宿生有1000多種病毒。現有的檢驗檢疫手段,無法覆蓋野生動物可能攜帶的病原體種類,食用野生動物存在巨大風險。人類一旦食用野生動物或侵擾其棲息地,就會處於危險之中,有可能帶來致命災難。

“養殖的家禽家畜,因為有相對封閉的生活環境、可靠的飼料供應、歷史悠久的養殖技術和經驗,通過檢驗檢疫后是可靠安全的肉制品來源。我們沒有必要冒著病毒傳染的風險去食用野生動物。”胡長清說。

中央黨校社會和生態文明部生態文明建設教研室副主任郭兆暉認為:“目前,全國實施了最嚴厲的野生動物管控措施,這些是疫情期間的非常規措施,下一步應根據這些措施實施的情況與經驗,總結形成相關制度,並據此修訂野生動物保護的相關法律。”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並未把所有的野生動物納入保護范圍,這不利於防止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應考慮將保護范圍擴展至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其他野生動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建議,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盡快組織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並公布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

“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養殖場‘洗白’現象,即把野外捕獲的動物放到有養殖許可証的場所短暫籠養,然后進入市場。”呂植表示,“一旦發現此類行為,應注銷其許可証,依法懲處非法貿易,同時追究向此類養殖場發放人工繁育許可証機構的責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13日 14 版)

(責編:焦隆、周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