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行為說“不”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

2020年05月22日08:35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邵蘭 攝)

人民網蘭州5月22日電(邵蘭)《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經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施行。5月21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甘肅省文明辦主任羅鳳存,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錫明,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慶邦和蘭州市文明辦主任崔峰巍出席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相關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5月21日上午,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圖為記者提問。(邵蘭 攝)

據介紹,《條例》包括總則、行為規范、倡導鼓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五十條。該《條例》除了對社區文明、高價彩禮等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應比較集中的問題予以回應外,還進一步補充了文明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取餐等規定。《條例》在廣泛征求意見,吸收借鑒各地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堅持獎懲結合,最大程度保証了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甘肅省文明辦主任羅鳳存表示,制定出台《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的現實需要,為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從根本上、從源頭上治理阻礙社會文明發展的諸多問題,為營造良好社會發展環境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各地均在制定或已經制定相關法規制度,全國已有廣西、貴州、河北、天津等4個省區市、39個地級市出台了《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近年來,甘肅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成效顯著,公民文明素質普遍提升,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截至2018年底,甘肅省有全國文明城市2個,全國文明單位154個,全國文明村鎮107個,全國文明校園18所﹔評選省級文明單位1515個,省級文明城市11個,省級文明縣區48個,省級文明社區250個,5個市州和7個縣(區、市)被確定為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有全國道德模范6人、“中國好人”129人,評選省級道德模范139人、“甘肅好人”近600人﹔注冊志願者組織14422個,注冊志願者162萬人,每年開展志願服務活動2600多場次。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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