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6月1日起施行

朱婕 王虎

2020年05月27日08:08  來源:甘肅日報
 
原標題:《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6月1日起施行

5月21日,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文明辦、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省市場監管局、蘭州市文明辦負責人介紹《條例》有關情況。《條例》是甘肅省探索文明入法、德法共治的重要舉措,已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五十條,主要包括:總則、行為規范、倡導鼓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條例》從愛國守法、公共秩序、公共環境衛生、出行、旅游、社區文明、就醫、教育、網絡、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公共衛生防疫、養犬、公共服務等多個方面,對文明行為作出了具體規范和要求,明確了“什麼能做”和“什麼不能做”。《條例》還對社會和公民日常行為養成進行積極引導,明確了“倡導什麼”和“鼓勵什麼”。比如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導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等。《條例》還根據不文明行為的類型,與相關法律、法規緊密銜接,明確了處罰措施。《條例》的頒布施行,將為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供法律依據,為營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責編:陳誠、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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