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762位檢察官受聘擔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

2020年09月10日14:41  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人民網蘭州9月10日電(高翔)為加強和規范檢察機關派設法治副校長工作,建立檢教、檢校常態化協作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近日,甘肅省檢察院聯合甘肅省教育廳會簽出台《關於加強和規范法治副校長工作的規定》(下稱《規定》)。

《規定》共十二條,從“總體要求、選聘任職、工作職責、組織保障、附則”等方面進行了明確,並對檢察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為法治副校長正常履職應負的保障職責進行了規定。

《規定》強調法治副校長在參與制訂學校法治教育計劃、協助學校加強內部安全防范、積極參與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協助學校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法治教育、參與對在校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對遭受犯罪侵害的在校學生開展救助等八個方面的工作職責。要求法治副校長每年入校履職一至兩次、根據學生特點和需求確定法治教育內容和方式、利用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典型案事例以案釋法、突出幫教工作的針對性、增強工作的實效性。

《規定》要求,法治副校長應在從事檢察工作兩年以上,熟悉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或有一定法治宣傳教育經驗的檢察人員中擇優選任。各級檢察院院領導、未檢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帶頭擔任法治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的聘期為三年,期滿可續聘,並明確提出對法治副校長進行考核,每三年開展一次“優秀法治副校長”評選活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據介紹,2019年以來,甘肅省檢察院與甘肅省教育廳聯合在全省推行了檢察長擔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截至目前,甘肅省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已實現三級院全覆蓋,共有762位檢察長、檢察官受聘擔任法治副校長。

(責編:焦隆、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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