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制定措施統籌春運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

葛 強

2021年01月22日14:10  來源:蘭州日報
 
原標題:我省制定二十條措施統籌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2021年春運從1月28日開始,至3月8日結束,共計40天。為統籌做好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制定了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確保實現春運期間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目標。

據了解,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充分考慮疫情防控常態下春運的新特點、新情況,運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做好交通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提升交通安保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周密推進春運交通管理各項措施。

會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督促客運企業開展重點駕駛人隱患排查清理,將排查出的逾期未審驗、未換証、記滿12分的營運駕駛人名單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嚴禁不合格的駕駛人參加春運。

會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文旅等部門督促運輸企業對“兩客一危一貨”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嚴禁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等不合格車輛參加春運。

排查高速公路易結冰、長下坡、團霧和國省道、農村公路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平交路口等重點路段,將排查出的高風險路段及時督促落實整改。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增設警示標志、防護設施等臨時防護措施。

排查清理企業隱患。聯合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開展1次企業安全聯合檢查,對轄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安全制度情況逐一檢查,重點檢查動態監管制度落實情況,督促客運企業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規定,及時清理隱患,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顯性用警,強化交警執法站、公路超限檢測站等路面關鍵節點的值守,嚴格落實重點車輛檢查登記要求,加強巡邏管控力度,嚴把出城、上高速、過境等“三關”。

高速公路長下坡等重點路段落實人防加技防等措施,提升發現、預警、干預和處置能力,嚴防貨車失控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嚴格落實三級以下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的山區道路禁止夜間通行客運車輛的制度,嚴防旅游包車臨時借道通行引發事故。

加強夜間0時至6時勤務,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農村地區要針對重要時間節點,勸導查處農村面包車超員、貨車和三輪汽車及拖拉機違法載人、無証上路、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

嚴查重點違法。緊盯高速公路、國省道、農村、城市“四大戰場”,扎實開展安全管控。高速公路重點查處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違規運行等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國省道嚴查強超強會、貨車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針對春節、元宵節、周末夜間等重點時段,嚴查酒駕醉駕、假牌套牌假証違法犯罪行為,努力保障交通文明有序暢通。

會同相關部門在主干公路進城路段、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路段、城市大型商場周邊、檢疫站點附近路段等易擁堵節點,加強管控疏導。在易擁堵點段布置路警聯合編組勤務和事故快處快賠點,做到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未堵先疏,防止因小節點擁堵、輕微事故擁堵引發長時間、大范圍擁堵。

健全落實“省際協作”聯勤聯動機制,防止省際車輛大規模積壓。健全落實地市間“區域協同”機制,惡劣天氣時協調採取關閉匝道收費站,多站間、高地間交替分流等多種措施,平衡高速公路和國省道路交通流量,緩解交通擁堵。

加強與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氣象、衛健、救援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組織領導、工作預案、物資力量等工作。加強與氣象部門信息共享,對冰雪、低溫等災害天氣及時預警,提前預判風險,提早實施管控,降低因災害天氣導致交通事故的風險。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惡劣天氣交通應急保障方案預案,做好充分的力量准備、物資裝備准備。協調相關部門提前將救援車輛和應急裝備投放到橋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點路段,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條件。

深入開展“平安春運·交警同行”主題宣傳活動,針對重點群體開展分類預警提示。集中曝光春運期間易發多發的嚴重違法,著力增強群眾安全意識、規則意識和法治意識。

及時發布春運主題“兩公布一提示”,向社會公布假期交通流量研判情況和分流繞行預案,公布事故多發點段和易擁堵路段,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加強疫情中高風險等地區及冷鏈物流企業重點車輛、人員監測預警規范處置,嚴密防范外部輸入風險和內部擴散風險。對於防疫物資、應急物資、民生物資運輸車輛和農民工“點對點”運輸包車,實施精准管控,優先保障通行。

(責編:陳誠、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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