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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健全個人信息保護的綜合治理體系 

馮 華
2021年07月09日15: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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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斷健全個人信息保護的綜合治理體系(多棱鏡)

  個人信息是寶貴的數字資產,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規范個人信息獲取及使用,不僅事關個人權益的維護,也關系到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如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各種類型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層出不窮,極大滿足了人們在社交、購物、娛樂、辦公等多方面的需求。但這些程序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個人信息安全帶來威脅。比如,想要下載某個APP,先得授權大量個人信息,否則無法使用﹔閑聊中提到某個商品,不久就會收到精准推送的廣告﹔手機上收到一張禮服照片,購物軟件就開始推送各款禮服……不經意間,人們的隱私信息、“網絡足跡”等就被“偷走”甚至濫用了。

  萬物皆可聯的現代信息社會,個人信息不可避免地被各類網絡服務平台大量留痕。而各種基於大數據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讓個人數據變得越來越有價值。個人信息是寶貴的數字資產,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規范個人信息獲取及使用,不僅事關個人權益的維護,也關系到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網絡安全法、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從法律層面對個人信息權益進行了保護,如規定APP運營商的信息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且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有關部門也相繼出台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等,明確了地圖導航、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對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做出了全面部署。要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其中的重要一環就是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不斷健全個人信息保護的綜合治理體系。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應加快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個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需要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與共享,一些APP基於提供服務、提升體驗的需要,要求一定權限、收集相關信息也是合理的,但應有邊界,不能侵犯個人權益。近年來我國陸續出台了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規范政府、企業和個人在使用個人信息方面的行為,但這些法規較為分散,迫切需要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進程。要加快推進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基礎性立法。通過專門立法,進一步明確網絡運營者收集用戶信息的原則、程序,明確其對收集到的信息的保密和保護義務,不當使用、保護不力應當承擔的責任以及監督檢查和評估措施等。

  監管部門應當嚴格執法、統一執法,強化對APP超范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監管力度。日前,針對人們反映強烈的APP非法獲取、超范圍收集、過度索權等侵害個人權益現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通報了105款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並責令限期整改。工信部近年來也持續開展了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這些舉措都取得了積極成效,消費者拍手稱贊。人們期待監管能夠更加有力,如加大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和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和法律震懾效應等。同時,也要善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手段來加強對APP收集個人信息的監管與檢測,優化消費者的舉報投訴服務,形成常態化監管體系。

  此外,用戶個人也應當提升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意識。網民在注冊APP時,要養成瀏覽用戶協議、隱私保護協議等內容的習慣,謹慎填寫個人信息,及時關閉不必要的APP權限。當發現個人信息被違法違規使用等情況時,也要勇敢地站出來,通過投訴、舉報和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好我們的“網絡足跡”。

 

(責編:周婉婷、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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