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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養犬需加大嚴格執法力度(百姓關注·關注文明養犬(下))

本報記者 向子豐
2021年12月20日09: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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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明養犬需加大嚴格執法力度(百姓關注·關注文明養犬(下))

眼下,許多家庭飼養寵物。但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一些不文明不規范飼養寵物的現象,並由此引發矛盾糾紛。

寧夏銀川市讀者王園來信說,自家樓上有一戶人家飼養了大型獵犬,疑似禁養品種,也沒有辦理相關手續,“這條獵犬多次傷及鄰居的寵物犬,給大家造成了很大困擾。養犬人一直逃避解決問題,而且態度惡劣,我們找了社區、居委會、派出所等,一直沒能解決問題”。

陝西漢中市讀者李先生在來信中說,小區遛狗不拴繩、寵物糞便無人清理等現象十分常見,“一戶業主家中養的狗經常大半夜狂吠,嚴重干擾了周邊居民正常生活。我多次跟狗主人溝通,請他注意,不要影響大家,但沒有效果”。

河南平頂山市讀者郭先生曾在商場看到有人攜帶寵物犬進入客用電梯,“沒拴繩的小狗突然躥到孩子旁邊,把孩子嚇得大叫一聲,狗主人反倒說把她嚇了一跳”。此外,還有讀者反映,有人隨意丟棄飼養的犬隻,導致流浪狗成了小區的安全隱患。

飼養寵物並非無法可依,民法典專門規定了飼養動物造成的損害責任,比如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等。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也明確要求養犬人應當定期為犬隻接種疫苗、辦理養犬証﹔在遛狗時負有按要求佩戴犬牌、系犬繩,防止犬隻傷人的義務。北京、上海、廣州等多地都出台了養犬管理條例,增加了對不牽繩、不撿便、遺棄虐待犬隻等不文明養犬行為的處罰規定。有的地方還要求給犬隻植入電子標簽,並對不文明養犬行為追責。

不過,這些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落實到位。王園說,執法人員曾多次上門對狗主人進行教育,狗主人也答應將寵物犬送走,但沒過多久又接回來。有讀者表示,相關法律法規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確實存在一定困難,包括居民文明養犬意識不強、犬主登記注冊不積極、犬隻免疫覆蓋率低以及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等。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海嵩表示,促進居民文明規范飼養寵物,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應加大對不文明不規范飼養寵物行為的處罰力度。目前,基層執法最大的問題是“取証難”,受侵害人和飼養人之間的責任難劃定。陳海嵩建議,居民應盡量第一時間用照片、視頻等保存証據,尋求司法救濟途徑。同時,為減少矛盾糾紛,可以考慮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為寵物提供合理的活動空間。

讀者孫全輝表示,應當增強基層執法力量,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養犬管理,把養犬管理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在犬隻管理方面,社會組織和社區志願者能夠有效協助執法部門、居委會和物業的工作,防范和化解因養犬引發的社會矛盾,“建議為社會組織和志願者搭建平台,讓他們能夠充分發揮作用”。

甘肅蘭州市讀者孫杰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附近一住戶長期散養寵物犬,且未按規定接種疫苗。執法人員立即前往了解情況、採取措施,對養犬人進行宣傳教育,並在小區裡張貼相關通知、倡議書等,有效規范了小區內的不文明養犬行為。“養犬人的文明養犬意識十分重要。希望大家都能文明養犬,共同維護社區和諧。”孫杰說。

(姜霄涵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20日 第 07 版)

(責編:焦隆、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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