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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制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責任工作指引

2022年11月27日08:44 |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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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市制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責任工作指引

11月1日,《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正式實施。11月24日,記者從蘭州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日前該辦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制定《蘭州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以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三類人”作為企業管理的有力抓手,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有效推動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兩個責任”落地落實。

《指引》明確,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要建立“食品安全員日管控,食品安全總監周排查,企業負責人月調度”的三級管控責任體系。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搭建起由一名食品安全總監,1名或多名食品安全員構成的“1+N”模式管理框架,從而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蘭州市作為屬地管理“包保責任制”的試點城市,督促全市A級和B級應“雙配備”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配齊配強“兩員”即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截至目前,已組織完成近6萬戶主體食品安全總監和(或)食品安全員的配備和5635名網上抽查考核工作,AB級主體499名食品安全總監已上崗,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企業配置覆蓋率和抽查考核率達到兩個百分之百,AB級包保主體“兩員”抽考通過率達93.5%。

“兩員”的上崗將搭建起與市場監管部門、包保領導干部之間的橋梁,有力推動下一步包保督導工作的順利進行,也更加有利於監管部門和企業內部抓住“三類人”關鍵少數,推動崗位履職盡責,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出了問題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責”,從而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同時,蘭州市市場監管局督促企業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食品安全總監職責和食品安全員守則,制定本企業內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持續加強“兩員”的培訓考核,不斷提升風險防控能力,更好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守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蘭州市將持續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切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社會責任和義務,把食品質量與安全作為企業的生存之本。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要”的宗旨,持續守護好食品安全監管屏障,全面迎接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綜合評價驗收,為全市人民交一份滿意答卷。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鄭麗君

(責編:周婉婷、杜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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