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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首部保護“母親河”地方性法規10月1日起施行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石丹丹
2023年08月02日09:23 |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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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近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甘肅省首部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基礎性、綜合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規,對建設山清水秀的現代甘肅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十章九十七條,對黃河流域國土空間分區、分類用途管制、岸線管理、水電開發、小流域綜合治理等禁止性活動作出規定﹔對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監測監督體系等進行了細化規定。

在堅持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方面,《條例》明確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治理方式。對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或者專項實施方案提出要求。對生態保護與修復措施、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與修復、綜合治理區的治理與修復、水土保持綜合治理職責和措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等作出規定。同時,規定了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措施。明確加強黃河流域環境污染的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對排污要求、灌區污染防治和油區污染防治等作了規定。

在突出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管理方面,《條例》明確黃河流域水資源利用,應當堅持節水優先、統籌兼顧、集約使用、精打細算的原則。同時,對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用水定額管理、總量控制、農業節水、城鄉生活節水等作出規定,重申了河道治理、河道採砂管理、防洪和防凌安全、水庫庫區管理、應急管理和宣傳的相關內容。

在堅持新發展理念促進高質量發展方面,《條例》明確規定,促進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應當堅持新發展理念,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以生態保護為前提優化調整區域經濟和生產力布局。圍繞國家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總體要求,突出甘肅高質量發展特色,對城鄉融合發展、管控總體要求、美麗鄉村建設、產業結構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現代農業、產業融合發展、能源利用、區域協調發展、對外開放、科技創新以及綠色消費等作出規定。

在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方面,《條例》緊扣上位法規定,對建設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體系提出要求,對促進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培育沿黃文化旅游品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紅色文化傳承弘揚作出規定。同時,突出甘肅省特色,對黃河文化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等內容予以明確。

此外,《條例》還對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責編:周婉婷、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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