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優化調整工商業等用戶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日前,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優化調整工商業等用戶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和《推進新時代甘肅能源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等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等部門進行了發布。記者在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優化調整工商業等用戶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將於2024年8月1日起執行。
本次政策調整由全體工商業電力用戶(除電氣化鐵路牽引用電外)和農業生產電力用戶(除農業排灌用電外)執行。居民和電採暖用戶執行原規定,暫不調整。
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5月底,甘肅省新能源裝機5612萬千瓦、佔全網總裝機的61.7%,成為省內第一大電源。在新能源加速發展的同時,電力供需關系由緊缺性向時段性緊缺轉變,總體上電力供給寬鬆,個別時段出現緊缺。在省內發電、用電分布不均衡,河西輸電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新能源尤其是光伏出現利用率下降等新問題。
為適應甘肅省新能源大規模發展、電力供需形勢轉變、系統用電負荷特性變化等新形勢新要求,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更好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甘肅省按照國家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相關要求,對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一步優化調整。本次時段調整,更能體現甘肅省電力供需和運行現狀,更加精准反映電力系統淨負荷特性,更好保障發電、用電兩側用電安全。
同時,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精神,配套出台省內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合同交易價格區間政策,制定省內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區間為420元-620元/噸(5500千卡,含稅),實現“下限保煤、上限保電”目標。區間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據介紹,近年來,甘肅電力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發、用雙邊在中長期市場和現貨市場24小時“報量報價”參與市場,最終價格的形成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甘肅省將持續推動完善電力市場體制機制建設,優化電價形成機制,促進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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