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實現不動產“帶押過戶”全覆蓋辦理

4月11日,記者從蘭州新區獲悉,近日,蘭州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新區城鄉發展局、新區財政金融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不動產“帶押過戶”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服務水平的通知》,全面升級不動產“帶押過戶”服務模式,打破傳統交易壁壘,實現住宅、工業、商業等各類不動產“帶押過戶”跨銀行、跨機構、全覆蓋辦理,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登記服務。
《通知》明確,“帶押過戶”主要適用於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公積金中心存在未結清的按揭貸款,按揭貸款當前無逾期,且當前僅存一次有效抵押的不動產權屬轉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前已經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抵押期間轉讓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后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登記簿已記載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不動產的約定,抵押期間依法轉讓的,應當由受讓人、抵押人(轉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
目前,蘭州新區不動產“帶押過戶”採取的主要辦理模式是抵押權變更模式,即買賣雙方及涉及的貸款方達成一致,約定抵押權變更等內容,不動產登記機構合並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抵押權轉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當事人也可針對是否涉及資金往來和資金監管,結合自身實際,選擇新舊抵押權組合辦理、新舊抵押權分段辦理等“帶押過戶”模式。
辦理“帶押過戶”,買賣雙方及雙方貸款機構應協商一致,同意“帶押過戶”辦理不動產轉移及抵押相關登記。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和協議,約定進行“帶押過戶”。買賣雙方與雙方貸款機構達成協議,簽訂《“帶押過戶”協議書》,約定“帶押過戶”相關的放款后優先償還賣方貨款等事宜。買賣雙方及雙方貸款機構明確資金監管方式后,買方向買方貸款機構申請貸款,買方貸款機構依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自主審批,將貸款資金轉入指定賬戶。買賣雙方及雙方貸款機構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房屋買賣合同、不動產轉移和抵押等登記申請材料以及《“帶押過戶”承諾書》,通過“一窗辦理”的方式,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相關稅費繳納、不動產轉移登記申請。對於已繳納稅費且符合登記條件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同步完成不動產轉移及抵押相關登記。指定賬戶資金優先劃轉至賣方貸款機構賬戶用於償還賣方貸款余額,剩余部分劃轉至賣方指定賬戶。
本次改革突破原有住宅類不動產限制,明確工業、商業等各類不動產均可適用“帶押過戶”,並支持跨銀行、跨金融機構辦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前后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動產,均可在滿足條件下實現“帶押交易”,極大盤活市場存量資產。
《通知》指出,金融監管部門應指導各銀行加強不動產“帶押過戶”政策研究學習,積極推動商業銀行開展“帶押過戶”服務。各商業銀行應堅持需求導向,根據群眾需求積極拓展“帶押過戶”在各類轉移登記場景的應用,制定相應辦理流程,不宜因貸款流轉到其他銀行直接拒絕“帶押過戶”,不宜因不動產用途或貸款類型不同而區分對待。公積金管理部門應會同受托銀行,做好“帶押過戶”房產存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貸、放款、還款銜接,不得因交易雙方存在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拒絕“帶押過戶”。
不動產登記機構與銀行金融機構、公積金部門應共同加強信息共享和電子証照應用,支撐不動產“帶押過戶”辦理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公積金部門要鼓勵和支持通過不動產電子登記証明發放抵押融資貸款,為企業、群眾提供貸款面簽、抵押登記“一站式”“組合式”“零跑動”服務。
金融監管部門應指導各銀行通過與“帶押過戶”的買賣雙方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對首付款、新貸款等進行全流程監管,督促銀行提高貸款審批和放款效率。銀行可依托甘肅省“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平台”,推行“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模式,加強與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業務銜接,實現貸款審批與抵押登記無縫銜接,避免抵押權“懸空”等風險,確保債權安全。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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