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優化公積金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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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惠民舉措,將於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此次政策調整延續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機制,購買自住住房可提取產權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公積金﹔繼續將提取時限延長至5年內每個自然年度可提取1次。新增支持提取支付購房增值稅、契稅,憑相關票據即可按購房提取時限辦理,進一步減輕職工購房資金壓力。還貸提取繼續延長首次還款起至貸款結清后2年內的提取時限,不限提取頻次,覆蓋公積金、商業及組合貸款。
在租賃與日常住房消費領域,新政策持續優化服務體驗。延續跨區域通勤租房提取政策,繳存人在蘭州市域內工作地與住房所在地分屬不同區域、需租房自住的,可按市場租房情形提取公積金,跨市通勤職工參照執行。其他住房消費提取實現憑身份証即可“極簡辦理”,可按月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停車費及其他住房消費相關日常支出費用,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額增加至2萬元。
針對老舊小區改造與住房更新需求,新政策精准發力,繼續支持繳存人提取公積金用於老舊小區改造與電梯更新。納入蘭州市老舊小區改造清單庫的住房,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公積金,每年1次,單套住房累計提取額提升至5萬元。
針對職工購房首付提取,新政策延續提取公積金支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政策,資金直接轉入監管賬戶。新增蘭州市域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提取,買賣雙方網簽合同后,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公積金,每人1次,總額不超約定首付金額。
新政策延續執行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款,同時新增支持購買蘭州市域內二手住房首付提取。同步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延續異地購房、本市1年內交易兩次及以上住房的提取限制,確保“惠民保障”與“風險防范”雙兼顧。(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杜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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