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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出台新規夯實工傷保險制度根基

2026年06月21日09:05 | 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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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甘肅省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工傷預防費的使用管理,夯實“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根基,切實守護工傷保險基金安全。

《辦法》明確,工傷預防費實行全省統一預算管理,年度工傷預防費支出嚴格控制在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的3%以內,最高不得超過5%。資金用途精准限定於預防宣傳、培訓及國家規定的相關項目。結算方面,實行省級集中統籌的“預付加尾款”機制,項目啟動時可預付不超過50%的資金,驗收合格后結清尾款,既保障初期投入,又提升全省工傷預防基金的統籌調配與風險抵御能力。

同時,《辦法》進一步構建起多部門常態協同加專業力量支撐的工作機制。人社、財政、衛健、應急四部門聯合確定重點領域,常態化共享工傷認定、職業病報告及安全生產事故等信息,打破數據壁壘。依托全省統一的工傷預防專家庫,將專業論証貫穿項目評審、驗收和績效評價全過程,提升決策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公正性。

《辦法》對工傷預防項目實行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重點聚焦礦山、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高危行業,重點領域每兩年動態調整一次。項目實施周期最長不超過2年,完成后30日內組織驗收,驗收結果直接挂鉤資金撥付與機構信用。

為守牢基金安全底線,《辦法》構建起“分級監管、信用管理、信息公開、依法追責”四位一體的全鏈條監管體系。在監管責任劃分上,實行省市縣三級分級監管機制,壓實各級責任﹔在信用約束方面,建立工傷預防項目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失信機構3年內禁入﹔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年度預算、項目清單及績效評價等向社會公示﹔對騙取、套取、挪用工傷預防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責,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李永萍)

(責編:米媛、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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