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21年02月09日11:10  來源:酒泉市紀委監委
 
原標題:酒泉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肅州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康毅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8年6月,康毅在案件審理期間,攜家人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11月,康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玉門市中心糧油儲備有限公司原經理路風兵、財務科長趙希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6年至2018年期間,時任玉門市中心糧油儲備庫經理路風兵與財務科長趙希商議后,違規將應收取的門店租金40555元,用於抵頂公司職工發放福利及職工食堂使用的糧油物品費用。2016年至2017年期間,路風兵安排趙希違規為職工發放午餐費2800元、加班費19500元。路風兵、趙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9月,路風兵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趙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3.肅北縣應急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際鵬違規接待問題。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時任肅北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際鵬,在公務接待活動中,存在一事多餐、陪員超標、無公函(通知)接待、無接待審批單的問題,違規接待用餐12次,違規報銷接待費用13028元。張際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1月,張際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繳。

 

(責編:周婉婷、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