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行动再亮剑

城关区法院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 

张烁

2020年07月03日14:31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六清”行动再亮剑

6月30日下午,城关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设备,通过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对李某某、胡某某等6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朱某某、张某某等11人犯敲诈勒索罪两案进行公开宣判。

案件一:李某某、胡某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中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纠集被告人胡某某、胡某举、胡某美、王某某,在城关区段家滩租赁民房作为卖淫场所,共同组织卖淫人员在城关区段家滩多次从事卖淫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金辉为纠集者的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城关法院分别判处李某某等6人十一年到三年不等刑期。

案件二:朱某某、张某某等1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某纠集了社会闲散人员等人,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兰州市浙江籍经商人员中逞强立威,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某某国、刘某某、喇某某、马某某为骨干成员,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朱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08年至2018年期间,该犯罪集团在城关区东部批发市场、张掖路、民主西路、雁滩万达广场、雁滩灯饰城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城关法院分别判处朱某某等11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四年不等刑期。

(责编: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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