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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税务"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1年09月18日17:19 |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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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税务局干部向企业负责人讲解“首违不罚”政策。庆阳市税务局供图
合水县税务局干部向企业负责人讲解“首违不罚”政策。庆阳市税务局供图

据甘肃省税务局消息,因财务人员发生变动,庆阳市合水县一户新登记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被合水县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够积极配合限期改正,合水县税务局对其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就急匆匆赶过来,县税务局告知我们,因为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形,不予处罚。这次宝贵的整改机会提醒我们,今后一定要规范企业经营。”该企业负责人说。

据悉,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明确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类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的税收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我们新入行的财务人员来说,由于业务还不熟悉,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多,难免一时疏忽出现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这个容错机制不仅给了我们及时纠正的机会,还促使我们尽快了解和掌握税法,提高了税法遵从度。”说起“首违不罚”举措,庆城县一公司财务人员颇有感触。

近年来,随着庆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日常经营中,不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新办企业人员对财税知识掌握有限,导致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等违反税法的行为时有发生。税务行政处罚实行“首违不罚”是税务服务与执法的有机融合,增进了税收执法优化与统一,彰显了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此举对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违不罚’实施以来,庆阳市有343户(次)符合情形的纳税人被免于处罚。”庆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琦介绍:“我们通过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真正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翟耀飞)

(责编:焦隆、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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