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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药品进药店 群众购药零差价

——兰州市打通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李永萍
2025年02月20日08:54 |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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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走进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的国药控股慢病管理专业药房临夏路旗舰店,工作人员正在按照处方有条不紊地取药,为群众进行用药指导,并叮嘱相关注意事项。

市民马永良正陪同亲戚购买胰岛素,只见药房工作人员从集采产品专区取出胰岛素,贴心地做好药品的保温措施后交由患者。

马永良告诉记者,由于亲戚患有糖尿病,需常年往返医院购买胰岛素。最近得知药店也可以零差价购买集采药的消息,他们便前来试试。

“近两年来,亲戚用上了集采降价后的胰岛素,用药经济负担减轻了不少。之前如果想享受集采价格,就需要到相关医院购买,挂号、开药、排队等流程费时费力,常常要花一上午时间。现在方便了,在药店就能买到和医院同样价格的胰岛素。”对于药店零差价购买集采药带来的方便和实惠,马永良忍不住夸赞道。

这种便捷的背后,是兰州市“集采产品进药店”试点工作的开展。

医药卫生,事关民生。近年来,医保部门通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将药品的价格“打”了下来,一批常见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价格实现大幅下降,切实提升了用药可及性,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但长期以来,集采药品的供应渠道主要局限于公立医疗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采药品的普及范围,给群众购药带来了一些不便。

如何让群众更便捷地买到集采便宜药、放心药,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的覆盖面?这是甘肃省医保部门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为进一步优化购药程序、巩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成效,让更多群众享受到集采药品的政策红利,自今年1月1日起,兰州市医保局将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辖区内开设的6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集采产品进药店”首批试点药店,打通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

记者看到,在试点药店门口悬挂着统一的“兰州市‘集采产品进药店’试点药房”标志标牌,店内设立了集采药品销售专柜,里边整齐地摆放着集采药品,均明码标价。集采药品与店内其他药品的最大区别是,这些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群众可享受集中带量采购的价格。

兰州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小芹告诉记者,兰州市医保局本次试点优先选择群众需求量大、关注度高的胰岛素和胰岛素笔用针头,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产品、甘肃省兰州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采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用针头中选产品为首批试点品种。其中,胰岛素中选产品平均降幅达到18.87%,一次性使用胰岛素笔用针头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61.38%,均以零差价方式销售,群众可在家门口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产品。

“‘集采产品进药店’试点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工作结束后,其他未被纳入的定点零售药店可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逐步将集采产品扩大至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同时,还会在甘肃省正在执行且中选企业主动承诺保障供应的中选产品内,选择合适的品种逐步扩大采购范围。”李小芹介绍。

记者了解到,本次兰州市“集采产品进药店”试点工作中,试点药店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悬挂集采专识标牌,提升社会辨识度;统一设置集采产品专区,规范集采产品管理;统一双标签公示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医保部门通过以量换价、带量采购的方式,在严格保证集采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有效挤压虚高药品耗材价格水分,切实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表示,将集采药品落地主体从公立医疗机构向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增强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是医保部门对群众期盼的积极响应,也是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的重要举措。

(责编:黄帆、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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