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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释放更大民生红利

4月7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调整

2026年04月01日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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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促进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4月7日起,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对部分内容予以优化,新政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另据记者了解,为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延续既有惠民政策基础上,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调整,省住房资金管理新政于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1.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

2.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

3.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通告发布前本年度已经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继续按优化后的政策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

提取要件:取消要件资料中的“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个人支付费用的发票”,申请提取业务时仅须提取人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在他人名下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时限:“以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调整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有关规定,自2021年起纳入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住房均可提取,阶段性提取政策执行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以住建局提供的清册为准)。

提取额度:将“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调整为“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购房提取

将购房产生的税款(包括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款)计入购房总价,同一套房屋累计最高提取额提高为不超过购房总价和税款的合计金额。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提取范围由“借款人本人和配偶”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的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由“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相应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月1日起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取新政项目: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本市城市更新提取

延续本市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首付款

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首付款情形

异地、频繁交易购房提取

(记者 薛晓霞)

来源:兰州日报

(责编:米媛、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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