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甘肅頻道>>甘肅要聞

蘭州市今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趙萬山
2024年08月08日16:18 |
小字號

蘭州市人社局近日發布公告,蘭州市今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據悉,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條件包括:生產經營活動正常﹔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費滿12個月以上(企業如有欠費,補齊欠費后需主動申請)﹔2023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30人及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的20%)。

大型企業的返還標准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歷年欠費和滯納金)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實施。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補繳的其他年度欠費和滯納金。穩崗返還資金可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必須堅持專款專用,嚴格財務管理,留存相關票據備查。

一般企業(非勞務派遣單位)申請方式以“免申即享、企業確認”形式落實。人社部門採取大數據比對方式對參保單位上年度參保繳費、裁員率、環保、征信等情況進行核查比對,將穩崗返還信息推送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客戶端,企業點擊“確認申領”后填報銀行對公賬戶信息,實現資金精准發放。(確認書和告知書均要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或蓋章、經辦人簽字、經辦人聯系電話)。勞務派遣單位不享受“免申即享”,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主動申請。已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進入破產清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得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來源:蘭州日報

(責編:焦隆、王彤)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