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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

吳漢聖
2024年09月03日14: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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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社會工作是黨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新時代黨的社會工作,對於走好黨的群眾路線,把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充分激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社會領域各類組織健康發展,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匯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社會工作領域改革發展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等一系列部署,為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更好地把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工作效能,為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更加有利的社會環境。

  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工作領域改革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戰略和全局高度,大力推進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推動社會工作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進一步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和國家治理根基,開創了“中國之治”新局面。

  黨的社會工作理論創新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新時代為什麼要加強社會工作、怎樣加強社會工作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化了對黨的社會工作的規律性認識。在根本原則上,強調以黨的領導統攬全局,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在價值取向上,強調堅持人民至上,堅持民生為大,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發展方向上,強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在重點任務上,強調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擴大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在方法路徑上,強調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在基礎保障上,強調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下沉,統籌考慮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基層一線力量,等等。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工作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社會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証,也是新時代推動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黨對社會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大命題。黨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黨的二十大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戰略部署中都明確了社會工作有關任務。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決定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作為黨中央職能部門,省、市、縣級黨委組建社會工作部門,這是黨的社會工作領導體系的重大改革。社會工作的制度機制不斷健全,中央層面制定出台《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信訪工作條例》和《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健全新時代志願服務體系的意見》等,建立健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基層組織建設、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有力加強了黨對社會領域相關工作的統籌。

  社會工作重點領域改革縱深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出台一系列針對性舉措,著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大幅精簡會議文件,規范和減少督查檢查、評選評比等,切實為基層減負賦能,鄉鎮(街道)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治理能力不斷提高。推動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有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黨在社會工作領域組織體系不斷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持續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深化改革、轉型發展平穩推進,有力促進了社會領域各類組織健康發展。

  社會工作在黨和國家事業中的作用有效彰顯。社會工作在擴大社會參與、協調社會利益、防范社會風險、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社會治理格局不斷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人心,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形成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的良好局面。在黨組織領導和黨員示范帶動下,60多萬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大量社會組織、廣大社會工作者活躍在各個領域,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社會工作成效在脫貧攻堅、疫情防控、搶險救災等大戰大考中得到充分展現,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的獨特優勢和蓬勃生機。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前,我國正處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社會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任務。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特別是城市規模快速擴展和農村地區“空心化”等,給社會工作帶來新的問題﹔群眾對美好生活期待更高,思想認識、價值取向、道德觀念日益多元,給社會工作帶來新的挑戰﹔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大量涌現,給社會工作提出新的課題﹔互聯網和新技術普及應用,社會交往方式、行為方式、思維方式發生深刻變化,給社會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所有這些,都迫切需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加以破解,其中首要的是從健全體制機制上著力。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是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工作全面領導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大強調,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黨和國家事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謀劃和推進社會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體制機制上作出安排,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落實到社會工作各領域,把黨的理論優勢、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密切聯系群眾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對於推動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必須著力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從根本上為社會發展進步夯實基礎。這就要求我們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是增強社會工作整體效能的重要支撐。社會工作是系統工程,需要各級各方共同參與、合力推動。隻有不斷健全制度機制,才能明晰各方權責關系,實現資源整合、力量融合。這就要求我們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建立起上下貫通、統一歸口、責任明晰、有機銜接的領導體制、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推動各級各方增進協同配合,促進社會工作高效統籌協調。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是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的內在需要。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的共同事業,必須堅持全體人民共同參與,把各方面積極性調動起來。推動社會領域各類組織健康發展,做好各類群體凝聚服務,對於激發社會活力具有重要意義。這就要求我們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對各類組織、各類群體的引領服務,讓全社會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讓全體人民聰明才智充分涌流,匯聚起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磅礡力量。

  認真落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的重點任務,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

  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新時代社會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管社會工作,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社會工作部門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享有、共同發展的工作格局。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精准施策,聚焦社會工作重點領域,健全體制機制,不斷推動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

  健全匯集民智、化解民憂的體制機制。《決定》強調:“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我們要發揮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優勢,構建黨委社會工作部門指導、各方積極參與的人民建議征集工作機制,廣泛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建議,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凝聚智慧和力量。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信訪制度改革,推進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法治化,用好用足信訪工作“晴雨表”,真實把握群眾的所思所想所憂所盼,把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善黨委社會工作部門統一領導信訪部門的制度機制,把統一領導的要求規范化、具體化。繼續用好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強部門工作協同,共同推動有關任務落實。

  健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體制機制。《決定》強調:“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黨的二十大黨章規定:“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本地區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這為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提供了黨內法規依據。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設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協調機制,由中央組織部牽頭,中央社會工作部負責具體協調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協調機制,加強黨委社會工作部門與組織、宣傳、政法和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的工作協同,對涉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工作中需要以政府名義出面的,政府有關部門要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制定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做法,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認真落實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的政策舉措,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著力清理基層組織“濫挂牌”問題,推動資源、服務、管理等下沉基層,為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營造良好環境。

  健全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的體制機制。《決定》強調:“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行業協會商會特別是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是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要加強黨對行業協會商會的全面領導,健全黨的組織體系和群團組織體系,構建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監督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作用,研究深化改革的有關問題,積極提出工作建議。健全行業協會商會內部管理制度,促進規范管理、健康發展。明確脫鉤行業協會商會主要行業管理部門,切實履行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職責﹔發揮有關部門職能優勢,提升綜合監管效能。抓好行業協會商會黨的工作和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

  健全增強黨在新興領域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的體制機制。《決定》強調:“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三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主體,也是基層黨建的重要陣地。要理順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優化地方黨委“兩新”工委工作機制,構建黨委組織部門統籌協調、社會工作部門歸口指導、行業管理部門各負其責、街道社區(園區)屬地管理的工作格局。創新黨建工作理念方法,把思想政治引領與凝聚服務結合起來,完善相關領域群眾利益協調機制,引領正確發展方向,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健全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和志願服務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決定》強調:“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願服務體系建設。”要加大專業教育培養力度,完善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建好用好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志願者等隊伍。推進職業體系建設,健全教育培訓、管理監督、激勵保障等制度機制,打造政治堅定、素質優良、敬業奉獻、結構合理、群眾滿意的社區工作者隊伍。健全黨委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社會工作部門負責並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機制,加強重點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培養使用。健全適應新時代要求、具有中國特色的志願服務體系,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社會工作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分工合作、具體推動的志願服務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大力弘揚志願精神,建設素質過硬、數量充足的志願隊伍,聚焦鄉村全面振興、美麗中國建設、共建“一帶一路”等重大任務,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貢獻智慧力量、共同創造美好生活。

(責編:焦隆、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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