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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參貸范圍擴大至未退休父母及成年子女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一步調整公積金惠民新政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薛曉霞
2024年11月30日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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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記者從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進一步調整公積金惠民新政,合理擴大公積金貸款覆蓋范圍,將現有共同參貸范圍從“借款人配偶”擴大至“借款人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讓繳存職工切實感受到公積金政策的優越性。

共同借款人為配偶、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父母(男性60歲、女性55歲)、成年子女(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借款人已婚時,其配偶應為共同借款人,未婚或離異等單身情況時,可選擇父、母、子、女為共同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借款人隻能有1個。

父母子女作為共同借款人時,享有配偶作為共同借款人時同等政策、履行同等義務:一是可以合並計算收入,二是上浮額度至70萬,三是有還款的連帶責任﹔四是涉及上浮額度(如多子女、隴原人才等)時,在70萬基礎上上浮(比照夫妻雙方)。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繼續做好政策細化解讀,扎實推動新政策落地見效,為廣大繳存職工實現“安居夢”做出更大努力。

來源:蘭州日報

(責編:邵蘭、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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