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地庫充電,防堵不如疏導(百姓關注)
近日,甘肅嘉峪關市陽光金水灣小區的一名住戶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他最近購買了一輛插電混動新能源汽車,沒想到小區物業公司以消防安全為由,不允許業主在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現在隻能到處找公共充電樁,充電價格高,還不方便。
數據顯示,我國新能源汽車年產量今年正式突破1000萬輛。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蓬勃發展,消防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甘肅網友的遭遇並非個案。在浙江杭州,一家五星級酒店貼出規定,禁止新能源汽車進入酒店地下停車庫。在寫字樓上班的張先生就駕駛一輛新能源車,以前地下停車,直接乘電梯上樓,現在變成停到地面停車場,再步行到寫字樓,麻煩了不少。“其實燃油車也有自燃情況,不能因為有風險,就不讓新能源車停進去。現在很多商場的地下車庫都有充電車位,商場難道沒考慮過風險嗎?”張先生不滿地表示。
在廣東廣州市黃埔區,嶺南雅筑小區地下車庫陸續建設了多個商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盡管每個充電樁都配備了滅火器,每個充電車位也設置了對應的消防噴淋頭,周邊也有消防栓、移動式滅火器,仍有業主對地下車庫安裝經營性充電樁有很大顧慮。
那麼,新能源汽車能不能進入地下車庫,地下車庫能不能安裝充電樁?“對於符合國家標准要求進行建造和安裝的充電設施,可以設置在地下車庫內。”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監督司一級指揮長王天瑞介紹,目前針對地下充電設施的設置,國家層面沒有專門消防標准,但《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准》等對於建筑內地下停車庫的充電設施安裝有相關標准要求。
實際上,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並未規定地下車庫不能安裝充電樁,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是符合政策導向的,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綜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涉及在地下車庫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需要設置防火單元,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充電區域宜布置在地下一層,不應布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且應集中布置在靠外牆或汽車出入口且通風良好的區域。同時,充電設施應具備過負荷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王天瑞補充說,“充電設備及供電裝置應在明顯位置設置電源切斷裝置,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迅速切斷電源。充電區域不應毗鄰鍋爐房、可燃氣體機房、變配電房、消防水泵房、應急發電機房等區域。”
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關注到地下車庫充電問題,在規范管理上進行了積極探索。11月1日,由廣東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提出並牽頭編制的地方標准《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開始實施,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充電區域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二層,不應設置在地下四層及以下,並規定了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最大功率。
江蘇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制定了《江蘇省地下汽車庫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域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明確地下車庫應在設置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區時因時因地制宜。江蘇省內部分城市也出台了相關文件,如南京出台《地下電動汽車庫防火設計導則》,常州市推出《加強地下電動汽車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設意見(試行)》。
王天瑞表示,相關規范性文件對其他城市有借鑒意義,但由於不同城市車位屬性存在差異,如果“一刀切”地推廣或借鑒某地的規定,會面臨較大的阻力和挑戰。應當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地情況的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標准。
還有一些地方實踐經驗值得借鑒。有地方物業規劃建設公共泊位與快慢充結合的電樁,引導業主到公共泊位上集中充電,從管理上降低風險。同時,每個充電樁都要求加裝漏電保護器。“目前,越來越多業主使用新能源汽車,‘一刀切’的做法會在日常管理中帶來困惑,也跟政府提倡的新能源車政策是相悖的。防堵不如制定相應方案進行疏導。”河北井陘縣讀者孫建國表示,同時建議物業公司安排人員定時到地下車庫巡邏,重點關注新能源充電車輛和設備的情況,建立起日常巡查制度,確保車庫充電安全。
《人民日報》(2024年12月09日 第 07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