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工作啟動

記者從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3月24日起啟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工作。根據居民申請的需求情況,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購”的原則,由政府主導,採取劃撥土地新建或收購存量商品房的方式籌集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和處分權利,禁止上市交易、實施封閉管理,面向本市住房有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和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配售的具有保障屬性的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申購,每個家庭限1套。申請家庭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人擁有本市戶籍、居住証、外來務工証明其中之一﹔申購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於40.2平方米,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私有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實際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申請人不能為失信懲戒人員﹔其他需滿足的條件。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已享受過房改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請家庭,除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需按規定騰退原政策性住房。
經認定的副高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享有人才計劃支持的高層次人才,留蘭應屆大學畢業生,取消自有住房面積限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執行線上線下常態化申請,申請人可隨時登錄甘肅省政務服務網、蘭州市政務服務網或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蘭州住建”公眾號,在線向所在縣區住建局提交申請﹔或攜帶資料前往所在縣區政務大廳住建局窗口申請。經申請、審核、公示確認保障資格后,納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
已取得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申請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交申請,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大學生向工作單位所在縣區提交申請,均無需再提供資料。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過搖號方式進行配售,實行輪候制度。參與搖號未中的申請人,重新進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參與搖號后放棄的申請人,1年內不得重新提出購房申請。
取得保障資格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可優先進行配售選房:留蘭應屆大學畢業生,經認定的副高級以上職稱、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享有人才計劃支持的高層次人才﹔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3子女(含)以上家庭﹔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優先情形。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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