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上收 定額管控 考核問責
甘肅省強化地下水超採管控治理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全省地下水超採管控治理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全面部署地下水超採治理工作,力求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守護甘肅省水資源可持續發展。
《措施》以“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為指引,秉持“四水四定”原則,從取水審批、用水定額、禁限採區管理以及長效機制建設等多個維度,全方位強化管控,打出一套地下水超採治理“組合拳”。
取水審批管控上,提級審批成為關鍵舉措。超採區地下水取水審批權限大幅提升,縣級審批提至市級,市級審批提至省級。超採區內,新增地下水建設項目審批全面暫停,新建、擴建、改建高耗水項目更是被嚴禁審批。同時,重大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証得以加強,已獲批未開工項目也要依法依規進行水資源承載能力復核,從源頭把控用水需求。
用水定額管控進一步細化。市縣人民政府需嚴格把控地下水超採區農業灌溉,新增灌溉面積和耕地后備資源開發項目布局被全面禁止。計劃用水管理嚴格執行,工業領域加快節水減排,城鎮積極開展節水降損行動,非常規水利用力度不斷加大。此外,在地下水超採區開展違規取用地下水問題和計量設施安裝核查,確保計量設施全覆蓋,對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節水不達標等問題的取用水單位責令限期整改。
在禁、限採區取水管理方面,《措施》態度堅決。除《地下水管理條例》規定情形外,限制開採區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禁止開採區內,取用地下水行為被嚴格禁止,已有的機井也將制定關閉方案,有序退出。特殊干旱年份及重大突發事件外,儲備地下水不得動用。
為確保治理成效,甘肅省還建立了一系列長效機制。將超採區水位降幅納入市州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評價,作為減分項指標,每季度進行評價。財政資金分配也與超採挂鉤,對於水位下降超標的市縣,暫停安排除基本民生外的涉水專項資金,甚至扣減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統籌用於治理。同時,部門協同和數據共享機制逐步建立,水位變化按季度通報,治理情況半年調度。針對不同程度的水位下降,還建立了分級約談機制,省水利廳、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乃至省長將分別約談相關責任人,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地下水超採治理工作落地生根,為全省水資源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筑牢堅實基礎。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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