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印發交通領域設備更新兩項細則
提前報廢中型老舊營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2.5萬元
2025年04月16日09:12 |

4月15日,記者從甘肅省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了解到,甘肅省印發《2025年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加力擴圍推動全省交通領域設備更新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准、補貼范圍、實施期限及補貼申請流程等內容。
據悉,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其中新購車輛長度在6米以下的每輛補貼6萬元,6米(含)至8米的每輛補貼8萬元,8米(含)至10米的每輛補貼14萬元,10米(含)以上的每輛補貼19.2萬元﹔對新購車輛車長8米(含)以上的低地板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額外補貼3萬元。更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
對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提前報廢並新購國六排放標准營運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實施差別化補貼標准。提前報廢中型老舊營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2.5萬元,重型老舊營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4.5萬元。新購國六排放標准營運貨車的,中型貨車每輛補貼2.5萬元,重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6.5萬元﹔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的,中型貨車每輛補貼3.5萬元,重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9.5萬元。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每輛補貼3.5萬元。
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報人可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或下載“甘快辦”APP,點擊“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專區”或“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服務事項專區”進行申報。
來源:蘭州日報
(責編:高翔、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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