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吸煙為何禁而不止?(百姓關注)

“一些地方頒布了禁煙令,但執行起來時緊時鬆。”沈陽大學退休教授馬景雲日前致信本報,說他發現在城市的商場、超市、理發店、餐館等公共場所,噴雲吐霧者大有人在。“這樣不僅損害抽煙者的身體健康,對被動吸煙者的危害更大。”
對於公共場所吸煙問題,很多讀者與馬景雲有同感。雲南普洱市李先生反映,在思茅區餐館就餐時,一些顧客在餐館抽煙,“沒有禁煙標識,也沒人勸阻顧客抽煙。”
還有人在寫字樓、住宅樓的電梯、樓道甚至學校教學樓吸煙。河北石家庄市讀者劉女士說,在河北省地理信息集團辦公樓8層,每天都有員工在室內辦公場所吸煙,“所有工作人員被迫吸入二手煙”。貴州師范大學一名李姓同學則反映,學校2號教學樓走廊和樓梯間,課間常有學生吸煙。
在公共場所吸煙,不僅“二手煙”影響周邊群眾健康,更增加消防隱患。前段時間,河南周口市閆女士參加朋友的婚禮。到會場后,閆女士看到,大廳鋪著地毯,天花板挂滿了裝飾物,噴淋系統、煙感報警器等都被遮住了。大廳裝飾材料中有很多布藝、木制造型等易燃物、大功率的燈光設備,更嚴重的是,很多人在吸煙,“有的煙頭還沒熄滅就被丟在地毯上,我現在想想都后怕。”閆女士說。閆女士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后,當地政府回復,已組織人員到現場核查,責令酒店限期整改。
吸煙的危害眾所周知,“雖然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規定暫未出台,但一些法律法規已奠定了室內禁煙的基調。”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娟介紹,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此外,北京、上海、深圳、武漢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控煙法規,制定了不少具體措施。如武漢市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個人,“可以處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等等。
公共場所控煙並非無章可循,難在相關規定的執行與落實。“有次在電梯,我提醒同乘的人別抽煙了,對方瞪我一眼:‘你管得著嗎?’”湖南長沙市讀者汪女士說。與此同時,一些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對吸煙行為採取放任態度。如餐飲企業不願得罪食客,對吸煙者往往“睜隻眼、閉隻眼”。
此外,還有些細節問題,法規未能覆蓋。家住北京東城區的陳先生說,在他住的樓層,有名煙民常年在樓道吸煙,社區工作人員和民警對該煙民多次勸阻無效。《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但“住宅樓樓道”未列入其中,“在樓道吸煙沒有處罰,頂多勸誡不要在此處吸煙。”
還有的地方存在監管部門責任不清晰的問題。有的公共場合控煙到底歸哪個部門負責,比如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是衛生健康部門還是交通部門監管,沒有明確界定。對此,吳娟建議,進一步明確公共場所控煙執法主體、執法標准及處罰流程,盡可能減少執法模糊地帶。設立便捷舉報渠道,定期公開執法數據,接受社會監督,形成全民控煙合力。“如《武漢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12345’市長熱線統一受理有關控制吸煙的咨詢和投訴舉報。”她也呼吁,加快推進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立法,以統一標准,消除地域差異,構建更完善的控煙法律體系。
中國控煙與健康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賀青華受訪時也建議,優化場所管理上,對樓道、電梯、美食街等禁煙難點區域,地方政府可統籌協調多部門分工負責,同時設置室外吸煙區,引導吸煙者到指定區域,以實現“疏堵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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