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公安严打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千万不能让野生动物流向餐桌,野生动物未经检疫,很有可能携带病毒和细菌,食用极易引发各类疾病……”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侦分局民警在对辖区餐饮行业检查时,反复向经营者叮嘱道。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嘉峪关公安坚持巡护、打击、救助、宣传并重,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公安部门通过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配合,定期对辖区餐饮行业、寄递物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集中清查和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收售野生动物及加工野生动物产品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销售。”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侦分局局长吴晓军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突击式”“地毯式”联合检查15次,检查自然保护区、农贸市场、餐饮、车站、物流场所等61处,联合整治6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1处,从源头上防范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网上交易平台具有隐蔽、灵活、分散等特征,公安部门创新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案件研判模型,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三有”动物名单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涉及的细分动物名称进行汇总,通过AI检索工具扩充别名、图名,形成野生动物监测完整名单,常态化落实网上不间断巡查工作机制。
“通过日常巡查,我们在网上发现了一条本市居民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线索……”办案民警杨文强告诉记者,针对此线索,办案单位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深挖“野生动物黑色交易链”,今年8月成功摧毁一条跨省、市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救助并放生2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蒙古百灵鸟。
“喂,是派出所吗?六岔路口这里有一只长得像‘皮卡丘’的耗子,可能是野生动物,请你们来查看一下。”接到居民报警电话后,嘉峪关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及时出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耳跳鼠。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公安局依托“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维护生态系统安全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15次,现场普法9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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