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新區出台《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助政策》

為充分發揮蘭州新區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作用,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銀企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自10月1日起,《蘭州新區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助政策(試行)》正式試行,有效期2年。
凡在蘭州新區注冊成立、合法合規從事實體經濟生產經營、無違法違規行為及不良誠信記錄,並符合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劃型標准的企業均可享受補助政策。
在補助條件方面,享受補助政策的貸款業務需同時符合3項條件:銀行機構通過“綠金通”平台實際向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發放的貸款,且單戶貸款不超過1000萬元﹔執行優惠貸款費率,不得收取額外費用﹔貸款必須用於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不得用於轉貸、委托貸款以及參與民間借貸和投資資本市場。
享受補助政策的擔保業務需同時符合2項條件:擔保機構對享受補助政策貸款提供的信用擔保﹔執行優惠擔保費率,年化費率不超過1.5%,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補助政策》規定,銀行機構、擔保機構發放符合“補助對象及條件”貸款的,可申請以下補助:
信用貸款和保証貸款風險補助。銀行機構通過“綠金通”平台向小微企業完成發放信用貸款或保証貸款,且貸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准利率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的,按該筆貸款年日均本金余額的0.3%給予銀行機構、擔保機構風險補助。其中無擔保(或保証保險)的,全部給予銀行機構﹔有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或保証保險)的,按80%、20%比例分別給予擔保機構和銀行機構。
獲得首次貸款戶數補助。根據“綠金通”平台完成小微企業首次發放貸款的情況,對達到一定戶數(達到或超過30家)的前6家銀行機構給予補助,其中前三位的各補助25萬元,第四至第六位的各補助15萬元。根據“綠金通”平台給予小微企業首次貸款擔保的情況,對達到一定戶數(達到或超過30家)且位於第一位的擔保機構給予10萬元補助。
據了解,申報工作一年開展一次,由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擔保機構按要求將申報材料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至新區財政局(國資局),逾期視作放棄。每年4月1日前,由新區財政局(國資局)在“綠金通”平台上發布公告,組織開展上一年度的補助政策申報兌現工作﹔7月1日前,在“綠金通”平台上公示審核后的補助對象、補助金額。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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