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農村集體“三資”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甘肅省紀委監委9月13日通報了5起農村集體“三資”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蘭州市西固區新城鎮新聯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顯偉挪用村集體補償款問題。2018年1月,G309線金崖至河口段公路工程項目部向新聯村支付拌合站臨時用地補償款77萬元。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顯偉利用職務便利,將其中60.5萬元由自己保管並用於個人支出。徐顯偉還存在未按規定進行集體討論和村務公開、私自簽訂違法臨時用地補償協議、弄虛作假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等問題。2019年3月,徐顯偉向村集體賬戶歸還挪用資金。2022年6月,徐顯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張掖市臨澤縣新華鎮勝利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白天杰侵佔村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至2018年,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白天杰利用職務便利,先后侵佔村務活動中心房屋出售款、村集體土地承包費和村集體荒灘租賃費共計17.14萬元。白天杰還存在挪用扶貧互助資金、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等問題。2021年12月,白天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全部上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慶陽市合水縣板橋鎮司家峁村原黨支部書記夏章權侵佔村集體補償款問題。2017年7月,甜永高速建設項目單位將征用板橋鎮司家峁村集體土地補償款16.97萬元打入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夏章權個人賬戶,夏章權除向板橋鎮農財中心進賬13.21萬元外,剩余3.76萬元由其個人保存,其中2.57萬元用於村務支出,1.19萬元被夏章權侵佔。2022年1月,夏章權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全部上繳。
4.平涼市庄浪縣萬泉鎮史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史順仁侵佔村集體資產問題。2016年11月,史溝村實施光伏扶貧試點項目,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史順仁利用職務之便,將25畝集體土地登記在其本人及其他3名村社干部和1名群眾名下,截至2021年共違規領取土地租金6.02萬元,其中史順仁領取1.62萬元。史順仁還存在違反“四議兩公開”程序支出村集體資金、違反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等問題。2022年7月,史順仁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其他3名村干部受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全部上繳,25畝集體土地收歸村集體管理使用。
5.天水市麥積區元龍鎮上崖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進奎私存村集體資金問題。2012年至2021年,上崖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進奎不按規定執行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將新農村建設集資款、危房改造項目資金等113.47萬元村集體資金與個人收入一起保管,白條入賬、坐收坐支,致使上崖村新農村建設工程賬務混亂。陳進奎還存在佔用集體土地違規建房、擅自將易地搬遷項目剩余土地轉讓他人、超額支付工程款等問題。2022年6月,陳進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全部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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