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敦煌經驗”
——訪敦煌研究院院長蘇伯民
莫高窟,一顆耀眼的文化明珠。
這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佛教石窟藝術聖地,至今在1700米長的斷崖上保存了735個洞窟,其中保存完好、存有壁畫和彩塑的洞窟492個﹔壁畫4.5萬平方米、彩塑2000多身。
這也是全世界僅有的兩個符合世界文化遺產全部六項標准的遺產點。
經歷了1657年,莫高窟魅力依然,這得益於一代代莫高窟人畢其一生的接力守護﹔但,保護道阻且長,敦煌研究院走過了怎樣的漫漫長路,又有哪些成功經驗﹔特別是圍繞建成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探索幾何,意義幾何?近日,記者專訪了敦煌研究院院長蘇伯民。
記者:莫高窟作為世界文化遺產享譽世界,自1944年成立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至今,保護始終是放在首位的大事。請詳細介紹一下,莫高窟保護經歷了哪些階段?各個階段的主要病害、保護手段與措施以及效果是怎樣的?
蘇伯民:守護敦煌是莫高窟人畢生的使命。從1944年至今,敦煌石窟保護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一是看守時期。1944年1月1日,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正式成立,標志著莫高窟長期無人管理的歷史結束,有效保護的歷史開始。在首任所長常書鴻的帶領下,研究所的人竭盡全力作了當時所能做的一切保護工作,如修筑圍牆、清理積沙、修建洞窟間的臨時棧道,對洞窟進行編號、攝影,對洞窟的型制,壁畫的時代特征、繪畫風格、內容等進行研究,並開展臨摹工作,制定制度等。但受人力、財力限制,保護工作基本上隻能達到一定的看守作用。
二是搶險加固時期。1950年,敦煌藝術研究所更名為敦煌文物研究所,確定了保護、研究、弘揚的基本工作方針。
1951年,文化部委托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古代建筑修整所的古建、考古專家勘察莫高窟保護現狀,制定保護規劃,復原整修部分窟外建筑,也使幾座珍貴的古代木構建筑得到初步保護。
1962年,文化部報經國務院批准開展莫高窟搶險加固工程,國家撥付專項資金,對莫高窟崖體進行了加固,於1966年完成一至三期加固工程。1984年,經國家文物局批准,進行了莫高窟南區南段的四期加固工程,使莫高窟的洞窟及崖體得到了有效保護。
從20世紀60年代初開始,採用邊沿加固等方法,有效防止了大量壁畫的脫落﹔60年代,開展了防沙試驗,在窟頂建立氣象觀測站,對氣象環境做出初步評價,為治沙和壁畫保護提供依據﹔80年代初,對九層樓開展了落架維修。
三是科學保護時期。1984年,敦煌文物研究所擴大建制,更名為敦煌研究院,段文杰任院長。這一時期,引進人才,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合作,引進先進的保護理念和科學技術,莫高窟的保護跨上了科技保護的新台階,進入了科學保護的新時期。
這一時期,主要開展了工程地質與環境調查﹔用新技術、新材料加固石窟﹔綜合性防治風沙﹔研究壁畫和彩塑病害機理、修復材料及工藝﹔對珍貴壁畫進行高保真、永久保存﹔研究洞窟游客最大承載量﹔採用計算機技術建立石窟文物檔案、工程檔案和保護修復檔案﹔進行土建筑遺址和石質文物保護加固研究等工作﹔同時,還制定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科學管理等綜合措施,形成了具有國際水平的“莫高窟經驗”。
四是預防保護時期。新世紀以來,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和研究基礎,持續培育多學科交叉的文物保護科研團隊,形成成套文化遺產保護與數字化關鍵技術、規范標准與專用裝備,建立了搶救性和預防性並重的科學保護體系,石窟寺與土遺址保護和科研水平在國內外廣具影響力,敦煌石窟逐漸成為我國文化遺產有效保護的典型。
這一時期,持續加大投入,運用先進技術加強文物保護和研究﹔實施“總量控制、網上預約、數字展示、實體看窟”旅游開放新模式,正確處理開放與保護之間的矛盾﹔組建甘肅省敦煌文物保護研究中心,建成國內首座文物保護領域多場耦合實驗室,為深入探索文物病害成因、機理和防控、防治、修復科學技術提供了良好實驗平台﹔建設甘肅省石窟寺監測預警平台(一期),逐步實現全院六處石窟全面監測和科學管控,提升石窟寺監測預警能力﹔推進“平安石窟”建設,一院六地石窟安防系統全面聯通,初步建成具有行業示范和影響力的“安全管理平台及安全應急指揮中心”,構建了“信息綜合、科學研判、協同管理、主動預防”的石窟安全管理新模式﹔文物安全防范與預防性保護呈現新局面。
記者:當前,莫高窟保護處在什麼樣的狀態?有哪些科學方法和創新探索是值得總結推廣的?
蘇伯民:當前,敦煌研究院基本建成以保護和管理並重,搶救性保護、預防性保護、數字化技術相結合,專項法規和保護規劃為保障的綜合保護管理體系。
特別是,緊緊圍繞建設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這一目標,加大文物保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成功申報“墓葬壁畫原位保護關鍵技術研究”等3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1項國家自然科學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開展國家級和省部級課題42項,獲得授權專利40余件,編制技術標准13項,《石窟與土遺址保護研究》獲批建刊並出版。依托科研成果,我院不僅承接了國家重點文物保護項目“大渡河雙江口水電站甲扎爾甲山洞窟壁畫本體遷移保護工程”“延安市重點石窟數字化保護項目”等壁畫修復、土遺址保護及文物數字化項目60多項,還走出國門為吉爾吉斯斯坦、緬甸等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文化遺產保護提供技術支撐和中國方案。全院多項文物保護科技成果入選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成就展,“多元異構的敦煌石窟數字化保護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推廣”獲2020年度甘肅省科技進步一等獎。像成套文化遺產保護與數字化關鍵技術、規范標准與專用裝備、預防性和搶救性並重的科學保護體系等經驗以及“墓葬壁畫原位保護關鍵技術”“多場耦合下土遺址風化機理與防控技術”“干旱環境下土遺址保護關鍵技術”“風沙災害防治理論與關鍵技術”等成果值得總結推廣。
記者:要把敦煌研究院建設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怎樣理解“典范”?達到什麼樣的標准,才算建成“典范”?
蘇伯民:要把研究院建設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首先要把莫高窟文物安全地保護好,就是說保護狀態應該是一流的,不應該存在各種各樣比較危險的病害。莫高窟營造歷時千余年,出現的問題非常復雜,但經過近80年的保護,在國家文物局、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文物局等指導、幫助和支持下,預防性保護、修復技術等越來越好,各類問題都能得到及時處理。現在,莫高窟呈現出非常穩定、安全的狀態,莫高窟壁畫也依然保存得非常完好、穩定。其次,日常保護和修復技術應該在國內是一流的,在世界上也是不落后的。再次,保護和管理是密切相關的,管理是一種大的保護觀念,通過多年探索,我們已形成了有效的、科學的、體系化的一套一流的高質量管理方法、管理措施和管理體系。兼顧開放和保護形成的“敦煌經驗”,可以為國內乃至世界上其他文化遺產地提供幫助和示范。此外,敦煌研究院人才隊伍建設,包括保護研究所、敦煌石窟監測中心、文物數字化研究所等一流保護科研團隊,在服務於國內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發揮了典范作用。
當然,保護工作任重而道遠,保護問題和潛在的風險還會出現,我們將時時關注新問題,不斷研究新方法、新材料、新技術,通過科學保護,讓莫高窟保存得更好。
記者:把敦煌研究院建設成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蘇伯民: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地上地下文化遺產非常豐富,世界文化遺產數量僅次於意大利位列第二。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發展演變過程的實証,保護文化遺產,就是保護人類文化根脈,這是社會責任,是國家責任,也是全人類的責任。把敦煌研究院建成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典范,其最大的意義在於,通過一流的保護,把莫高窟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好,守護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脈,讓人類文明更加久遠地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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