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出台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消費者最高可領1萬元補貼

6月4日,記者從甘肅省商務廳獲悉,為進一步提升汽車消費安全環保水平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日前甘肅省印發了《甘肅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對補貼范圍和標准、補貼申報和審核、補貼發放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細則》明確,此次汽車以舊換新的實施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24時,補貼申請時間截至2025年1月10日24時。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實施期間對2011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和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以及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 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1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7000元。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新車和舊車必須是同一個人,不含單位用車,此次補貼隻針對個人消費者,不含商用車,此次補貼隻針對乘用車(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客車)。
補貼申請人為個人消費者﹔申請人報廢個人名下的舊車,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証明》﹔申請人注銷個人名下的舊車,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機動車注銷証明》﹔申請人購買新車,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申請人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機動車登記証書》。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証明》《機動車注銷証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証書》,應於《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開具。
車主完成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手續后,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平台提交申請補貼資料,資料審核通過后,市(州)財政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提交補貼申請採用線上辦理的方式,主要途徑有兩個:手機端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抖音、雲閃付等平台首頁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直接掃描“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二維碼,進入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並上傳所需附件即可。電腦端可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點擊“汽車以舊換新”專題,進入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信息並上傳所需附件即可。(鄭麗君)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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