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調整2024年度工傷保險有關待遇
2024年09月06日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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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對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有關待遇進行調整。
據悉,本次調整范圍包括兩類人員。一類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發生工傷並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已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費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工傷人員,參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不參加傷殘津貼調整。另一類是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之后發生工傷,並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傷殘津貼調整分傷殘等級調整和按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調整兩種。按傷殘等級調整: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8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81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78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74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63元。按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調整:一至四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11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21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31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1元。五至六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1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11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21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31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36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再增加5元。
來源:蘭州日報
(責編:焦隆、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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