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化升級
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緩解購房者資金壓力
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擴大“商轉公”“組合貸”申請主體范圍、放寬提前部分還款限制……近日,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梳理總結繳存職工反映較集中的意見和建議,對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優化調整,新政策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執行。
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辦理傳統的“商轉公”業務時,如繳存人申請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償清原商業購房貸款時,差額部分需要自籌資金向商業銀行自行償還。新增“商轉組合貸”業務后,差額部分可以選擇繼續以商業購房貸款形式保留正常償還即可,業務辦結后實質形成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有效緩解傳統“商轉公”業務繳存人自籌資金的壓力與負擔。
擴大“商轉公”“組合貸”申請主體范圍。將“商轉公”業務以及組合貸款業務的申請主體范圍由原來的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擴大到除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外的省內各市州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均可。同時,蘭州公積金中心全面調整提前還款政策,取消辦理次數和辦理業務種類方面限制。支持廣大繳存人按照自身需求辦理提前還款業務。
加強管理維護繳存人合法權益。為了有效維護住房公積金制度互助性,確保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住房公積金業務電子稽查相關工作的要求,蘭州公積金中心將採取相關措施,對貸后停繳、還款逾期等明顯違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約定,有礙公積金制度有序穩定發展的行為進行治理,確保廣大繳存人住房公積金領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近年來,蘭州公積金中心多次積極主動優化使用政策,最大程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性作用。記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25日,該中心當年發放貸款9162筆,貸款金額43.18億元,累計發放貸款576.42億元,貸款余額258.05億元。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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