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公益訴訟維權機制入選全國試點
訴請1178萬余元賠償金打造消費維權“甘肅樣本”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優化消費環境工作試點的通知》,明確17項試點任務及方向,並公布試點地區名單,蘭州新區人民檢察公益訴訟消費維權機制入選全國優化消費環境工作試點,蘭州新區成為全國承擔“消費維權司法協作機制”試點任務的三個地區之一。
蘭州新區人民檢察公益訴訟消費維權機制的試點任務重點是探索研究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使用管理制度,強化消費者維權資金保障。2023年7月,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被確定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試點。2024年1月,蘭州新區率先在全省建立消費領域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制度,由檢察院、法院、市場監管部門、消協組織共同制定印發《蘭州新區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辦法》,將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消費公益損害賠償金全部納入消費者協會統一管理,促進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創新發展,為全國檢察機關消費公益損害賠償金管理提供了“甘肅樣本”,為檢察公益訴訟立法提供了“實踐基礎”。
該制度建立以來,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從嚴辦理了一批涉及全國各地、消費者反映強烈和突破底線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2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2件,訴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1178萬余元,切實履職積極優化消費環境。
蘭州新區檢察公益訴訟消費維權機制成功入選全國優化消費環境工作試點,是對蘭州新區消費環境建設的認可,更是對創新實踐能力的全新要求。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將試點工作主動融入蘭州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中心工作,積極支持、協同法院、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職能部門開展消費教育宣傳、消費糾紛化解、社會監督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著力提升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質效,及時總結上報試點工作成效,充分發揮試點工作的示范引領作用,以試點成果帶動全域消費環境提升,為全國優化消費環境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甘肅經驗”。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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