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支持人口和省市级事业单位向新区集聚搬迁

赵万山

2020年07月13日08:18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支持人口和省市级事业单位向新区集聚搬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指出,通过进一步理顺兰州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新老城区相向融合发展等举措,将兰州新区建成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意见》指出,推动永登县上川镇、树屏镇和皋兰县水阜镇托管工作。赋予兰州新区市州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在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其所辖区域行政管理具体事务由兰州新区直接对口省级部门。

允许兰州新区报批一定数量项目储备用地

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兰州新区倾斜,优先保障兰州新区生态产业、总部经济、东部优质转移产业等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分区,适度增加混合用地供给,允许兰州新区报批一定数量项目储备用地。赋予兰州新区年度土地出让、租赁、交易等权限。支持兰州新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继续推动兰州市主城区工业企业“出城入园”

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园,重点打造绿色化工、合金新材料、商贸物流3个千亿产业园,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城市矿产3个五百亿产业园和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3个百亿产业园。支持和鼓励兰州新区与市州共同搭建招商平台,开展联合招商,提高引资规模和水平。建立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长效机制,通过共建园区探索创新地区间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经济统计分成等跨区域合作机制。继续推动兰州市主城区工业企业“出城入园”。

支持人口向兰州新区集聚

鼓励在甘中央、省属应用型科研院所向兰州新区搬迁或建立分支机构,支持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兰州新区布局。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新材料和新能源、健康医疗等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新区实施。支持兰州新区企业联合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联合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支持人口向兰州新区集聚。省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向兰州新区倾斜。允许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及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兰州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的人才、“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度。

打造兰州新区和主城区“半小时交通圈”

加快建设G1816乌玛高速兰州新区至兰州段(中通道)项目,谋划推进中川城际铁路提速改造项目,打造兰州新区和主城区“半小时交通圈”,提升与主城区的通达性和同城化水平。支持兰州新区“东拓南下西连北接”,促进兰州新区与主城区相向融合发展。支持有意向的省市级事业单位向兰州新区搬迁。加快推进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开辟更多国内国际航线,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建设国际空港,打造“空中丝绸之路”;加快中兰铁路、兰张三四线中川机场至武威段、兰州中川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兰州新区综合客运枢纽站等项目建设。

 

(责编:陈诚、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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