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办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2021年01月22日14:24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据甘肃省税务局消息,2021年1月21日起,甘肃省新办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受票范围为全国。

据悉,全省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电子钥匙)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确认发票用途。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

此外,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受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责编:陈诚、杜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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