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强食品流通环节防控

陈玮

2021年02月04日15:05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我市加强食品流通环节防控

继餐饮服务行业、药品流通零售行业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分布出台之后,2月3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按要求,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个人要登记购买者姓氏、联系电话、住址等简要信息。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兰州市各类食品流通市场、门店应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商超、市场人员必须测温、扫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收银台、结账处应设置 “一米线 ”,保持安全距离。全市商超、市场对从业人员建立每日健康登记档案,设置临时留观隔离点,公示社区联系电话,对体温、健康码异常人员临时留观并上报社区处置;全市市场、超市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对经营场所、门帘及设施设备等按要求进行一日至少三次消毒工作,对消毒部位、消毒时间等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人数函告各辖区卫健部门,并开展从业人员每周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督导力度,引导市场开办方、超市按照重点人群“应接必接”要求,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兰州市将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的报备、入仓、出仓工作流程,各类食品加工、经营企业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核验《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货物出库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方可入库储存销售。在销售时,要向下一级经销商提供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兰州市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个人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的,要登记购买者姓氏、联系电话、住址等简要信息。

(责编: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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