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申报承诺制

3月1日起适当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杜志超

2021年02月25日08:36  来源:兰州晚报
 
原标题:3月1日起适当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2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3月1日起,兰州市将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适当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以《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契机,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把登记中的住所申报材料简化为一张《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各项证明材料,只需要填写房屋基本信息,并承诺对申请材料和住所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安全性负责,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材料的形式审查,即可依法申请登记。

  同时,从事计算机服务、数据处理、文化创意、翻译服务、咨询策划、电子商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事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并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但不作为房产性质变更的依据。

  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是兰州市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先手棋”,直指长期以来“住所证明难”的难点和痛点,精准施策,大幅压缩证明材料,健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缩办理营业执照的手续和步骤,激发兰州市“双创”热情,充分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责编:周婉婷、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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