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去年以来,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紧盯群众关心的餐桌安全问题,重视涉及民生类案件,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案件11起,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破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3起,其中破获生产、销售假酒案件6起,捣毁制、售假酒窝点10个,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对食药领域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2020年4月20日,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伙同他人大批量高频次,从外地购进的名酒外包盒包装以次充好,在兰州市范围内一定有成品酒制假窝点,且销售的额度巨大。
为实施精准打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药侦大队成立专案组2020年6月23日,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的犯罪证据后,专案组全体出动,在兰州市榆中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查处制假窝点7处,并在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五粮春、五粮液1618、剑南春、金成洲等品牌的成品酒及制假工具。经鉴定,上述成品酒均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总计人民币15.7万元。
为“全链条、全环节、全网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案组根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李某的供述,发现有两名兰州本地烟酒供货商从徐某处购进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成品酒进行二次销售。获此线索后,专案组立即行动,在兰州市城关区两处经营窝点内分别抓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成品酒的嫌疑人马某、李某。在马某储存白酒的库房内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五粮液、飞天茅台、剑南春、锦绣陇南、金成洲、五粮春、国窖1573等成品白酒。经鉴定,上述成品酒均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店铺内查扣尚未销售的飞天茅台、五粮液、五粮春、剑南春、锦绣陇南、金成洲、海之蓝等成品白酒。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27万余元。在嫌疑人马某、李某归案后,专案组又循线先后抓获销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许某、韩某,查获假酒300余箱,涉案金额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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