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违法行使检察权行为将被严肃追责

2021年03月27日09:07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人民网兰州3月27日电 (高翔)3月25日,甘肃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标志着甘肃省检察官惩戒工作正式启动。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出席会议时指出,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进一步加强甘肃省检察官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司法制约监督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惩戒委员会要发挥职能作用,在提升认识上下功夫、在精通业务上下功夫、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章程规定的六项纪律要求,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始终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惩戒委员会良好形象。

胡焯强调,要不断提升检察官惩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健全惩戒工作规范,构建科学有效、成熟宜行的工作规则,切实推动惩戒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严格落实惩戒启动程序,准确把握自身职责权限,严格规范开展审议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审查意见,确保惩戒委员会的中立性、权威性;不断完善惩戒配套机制,树立系统观念,坚持边建设边使用、边探索边完善,加强对新型办案机制的监督,加强对惩戒委员会日常管理,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检察官惩戒工作模式;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及时启动惩戒程序,推动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追究。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朱玉出席会议时指出,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要遵循司法规律、秉持专业精神,严格区分检察办案司法瑕疵责任与违法履职责任,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权威公允的审查意见,不断增强司法底气、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惩戒保护并重,既要对违法行使检察权的行为严肃追责惩戒,又要防止不当甚至错误追责,保障检察官无后顾之忧地履行法定职责。

据悉,按照《甘肃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甘肃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共有43名委员,惩戒委员会主任由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担任,3名副主任和3名常任委员分别由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甘肃省政协、甘肃省检察院、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担任,36名非常任委员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和员额检察官中产生。 

(责编:焦隆、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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