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四大污染源管控

不断推进“兰州蓝”由浅蓝向深蓝迈进

吕晟君

2021年03月31日08:41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不断推进“兰州蓝”由浅蓝向深蓝迈进

3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兰州市将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以工业污染、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等四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效,不断推进“兰州蓝”由浅蓝向深蓝迈进。

据介绍,今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工作将围绕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霾,完成国家蓝天保卫战及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好《2021年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等四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加强城乡区域联防联控,全面深入开展严管、严查、严控,努力做到“三个协同”,即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减排相协同、PM_2.5与O_3污染防治相协同、NOx与VOCs减排相协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推进“兰州蓝”由浅蓝向深蓝迈进。

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进度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完成国家及省上下达的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复产。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综合运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不断扩大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实现今年永登县城区、榆中县城区天然气管网通气,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全面落实居民采暖“峰谷电价”,进一步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

加大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全域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重点实施等重点行业的12家企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同步开展厂界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三是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防治反弹回潮,同时完善并动态更新“散乱污”企业清单和监管台账。全面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对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等5个重点行业VOCs治理开展“回头看”,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发挥管理减排作用,削减VOCs排放量。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深度

加快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综合监控体系,有效提升兰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和监管效率。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控体系应用,利用兰州市已建成的10套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检测系统对上路行驶机动车进行排气监测,对抓拍的冒黑烟车辆推送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并督促开展维修;强化在用车的监督抽测,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柴油车保有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实施大户制管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对已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抽测和执法检查力度,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将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实现扬尘及面源污染防治全覆盖

严格实施施工扬尘“七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管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科学调度洒水等“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增加吸尘车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科学规范城区道路洒水,对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秸秆禁烧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城市面源污染网格化全覆盖,从源头开展燃烧物质的清理,垃圾、杂物等落实日产日清;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民俗节日加强焚纸祭祀引导,减少焚纸污染。市区建成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坚决责成停业整改。杜绝店外设灶,对半封闭、半敞开式等烧烤门店要一律予以纠正,市区内夜市等集中餐饮区域要实现油烟全收集处理。

借力“人防+技防”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空气质量微观站、扬尘智能监控、走航雷达监测、机动车红外监测、秸秆禁烧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持续开展影响兰州市污染源及治理对策研究,重点开展达标研究及臭氧污染防治课题研究。常态化开展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兰州市仍要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以及各类生产、经营领域环境违法行为。

(责编:陈诚、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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