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管理

杜志超

2021年04月02日14:14  来源:兰州晚报
 
原标题:我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管理 累计达18分将停业整顿

4月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管理,累计达到18分(含)以上的,实行1至3个月停业整顿并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通知》中明确,记分管理细则,每项内容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记6分、4分、3分、2分和1分。一个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年总记分值为每次每项记分的累计值,下一记分周期从零起记。

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将不定期对全省范围内环检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按照记分规则实行记分,落实惩戒措施;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网络监控平台、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依据记分项目内容对环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篡改检测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检机构,除记分和行政处罚外,涉嫌违法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陈诚、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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