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确定了包括“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服务实践”行动、开展民政“便民利民”专项行动等在内的十大行动。
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将“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开展在社会救助领域“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切实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组织地名故事征集、摄影比赛、专题展览、短视频展播等形式多样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发放的形式办理,即各乡镇(街道)不受户籍地限制,及时受理残疾人提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持续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以空巢、留守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等;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范围,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服务实践”行动,在全省建设50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社工站,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形式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社工服务,打通民政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米”;开展“为特殊困难群体购买保险”行动,积极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和“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保险参与”的救助模式,有效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住院难、陪护难等问题;开展民政“便民利民”专项行动,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结婚证、离婚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收养登记证等9项民政领域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年内实现由急难发生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直接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等。
推进智慧化管控系统 兰州市500余家“网约房”纳入治安管理 人民网兰州8月9日电 (高翔)近年来,网上提供房源、网上签订交易的新型出租房屋模式“网约房”日益增多。据兰州市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兰州市共登记“网约房”500余家…【详细】
九集纪录片《红色甘南》在兰首映 人民网兰州8月10日电 (魏怡)8月9日下午,九集纪录片《红色甘南》在兰举行首映礼。该片由甘南州委宣传部出品,前后拍摄制作历时四个多月。 “甘南这块美丽的土…【详细】
兰州新区开出首张《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助力企业“走出去” 人民网兰州8月9日电 (高翔)日前,兰州新区税务局为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发展的兰州大宏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据悉,这是兰州新区开出的第一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