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护薪”专项行动开启

孙建荣

2021年05月12日15:35  来源:兰州晚报
 
原标题:全市“护薪”专项行动开启

5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4月28日至6月30日,全市将开展“护薪”专项行动。此次“护薪”行为将运用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摸清工作短板,整改问题隐患,依法处置欠薪案件,严惩欠薪违法行为,实现案件阶段性清零。

未足额发放工资将责令停工并罚款

“护薪”行动通知中,要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运用“三查两清零”排查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权益告示牌、劳动合同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记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纳入“陇明公”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情况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人社等部门要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项目人工费用拨付情况,对于未约定人工费用和拨付周期的,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对于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的,要及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

通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督办转办案件限时解决

通知要求,在“护薪”专项行动期间,对于督办、转办(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及本区县排查发现的欠薪案件、线索、舆情等,各区县要依法依规及时核实,限时解决,动态清零。重大欠薪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问题不解决不销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各区县要对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来督办、查办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的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做到案结事了。同时,要倒查案件反映的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于仍未整改的,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立案从严查处。

(责编:陈诚、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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