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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災害沖擊 強化風險控制

發展巨災險 風雨共分擔(經濟聚焦)

本報記者 趙展慧
2021年09月02日11: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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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發展巨災險 風雨共分擔(經濟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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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蓋人身險、財產險,對巨災造成的損失補償更有針對性,有利於擴大保險補償覆蓋損失的比例……自2013年中央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以來,全國多地開展了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摸索因地制宜的巨災險模式,初步體現了市場機制分散巨災風險的效率與優勢。

  下調貸款利率、加大信用貸款投放、暫緩社保繳納、加速保險賠付……近日,各項金融政策為河南災后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其中,保險業不斷加速勘察理賠,截至8月22日,河南保險業共接到理賠報案51.08萬件,初步估損123.75億元。

  近些年,面對自然災害,保險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救助和補償功能,保險賠付佔損失的比重從2007年的不到5%到目前已超過8%。其中,專門針對重大自然災害的巨災保險作用愈發顯現。“十四五”規劃明確要求“發展巨災保險”,如何更好地運用這一現代化金融工具提升巨災風險管理能力?記者採訪了相關試點地方及專家。

  目前我國已有地震、台風、洪水等多種巨災保險

  “房子被地震毀壞了,隻能住在親戚家。”回憶起兩年前的地震,四川省宜賓市長寧縣銅鼓鎮的鄧文秀仍然心有余悸。地震災情讓鄧文秀的生活負擔更重,幸好宜賓市試點引入的地震巨災險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現場勘察結果為全損,鑒定評估為D級危房,再對損失情況和賠款金額進行公示……兩個月時間,鄧文秀就拿到了兩萬元賠款。

  從2015年四川省第一張地震巨災險保單落地,截至2020年10月末,已有666萬戶城鄉居民像鄧文秀一樣被納入巨災險的防護傘。目前,四川21個市(州)中已有19個開展住宅地震保險業務,累計賠付5726萬元,為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國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地震、台風、洪水這樣的巨災風險影響最大的是群眾,損失最直接的也是群眾,發展巨災保險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長治久安。“地震巨災險是我國率先落地的巨災保險,也是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突破口。”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所長庹國柱介紹。國際上,一般將洪水、旱災、暴風、地震以及核電站事故、水庫潰堤等廣泛系統性發生,並且導致嚴重損失的風險列為巨災風險。目前我國巨災險的險種已擴大到台風、洪水等。據銀保監會數據,截至今年6月,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累計為全國1688.20萬戶次城鄉居民提供7928億元的地震巨災風險保障。

  庹國柱認為,巨災險涵蓋了人身險、財產險,在有效分散風險的同時,對巨災造成的損失補償更有針對性,有利於擴大保險補償覆蓋損失的比例。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鄭偉分析,巨災險可以發揮“經濟穩定器”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巨災對國民經濟的負面影響﹔可以發揮“心理穩定器”的作用,為公眾提供穩定預期的事前制度安排,降低對事后的政府投入和社會募集的依賴﹔可以發揮“風險控制器”的作用,如果產品設計得當,還具有防損減損、風險控制的功能,比如保險公司為了減少賠付,能夠在預告預警、協助財產轉移等方面發揮更好作用。

  15個省份因地制宜開展巨災保險試點

  “2018年台風‘山竹’觸發陽江市和茂名市台風巨災賠付共7500萬元,在台風風速等級指數報告確定后24小時內,公司就支付了賠款。”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財產保險負責人劉堅介紹,與四川的巨災險模式不同,廣東探索的是巨災指數保險。這種模式不以實際損失作為賠付依據,而是以台風風速和降雨強度等氣象災害指數作為賠付依據。在他看來,巨災指數保險免除了定損、勘察的環節,能第一時間提供資金用於災害救助和災后重建。

  浙江探索的公共巨災保險模式也取得了不小進展。前不久,在寧波市,當地應急管理局、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局及5家承保機構簽訂了新一輪為期3年的公共巨災險合同。新一輪的巨災險保障范圍和保障對象進一步擴大,新增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險,新納入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志願服務者等。

  還有雲南大理、福建廈門……自2013年中央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以來,已有15個省份開展了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摸索因地制宜的巨災險模式,初步體現了市場機制分散巨災風險的效率與優勢。

  雖然具體產品和運作模式不同,但各地在探索巨災險的過程中面臨著同樣的難題。

  保費從哪兒出?

  廣東巨災指數保險及浙江公共巨災保險主要由政府購買。“相當於政府為財政資金投保,不僅放大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也是將更多金融工具運用到公共管理的有益探索。”庹國柱表示。

  “巨災險如果單純依靠財政全額出資,財政支出壓力較大﹔完全依靠市場購買,則消費動力不足,最好能夠以少量財政資金調動市場積極性共同發展。”四川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四川的辦法是根據參保類別不同,由政府和個人按比例繳納基本保額的保費,投保人承擔40%,省市財政提供60%的保費補貼,對於農村散居五保戶、城鄉低保對象等特殊優撫群體,由財政全額承擔基本保額保費。

  風險如何共擔?

  巨災有“低頻高損”的特征,一旦發生,保險公司可能要面臨賠穿的風險,合理分擔風險才能實現更好保障。“應該有再保險共同分擔,保險公司拿到巨災險保費時,要拿出一部分交給再保險公司,作為‘保險的保險’。此外,建立巨災基金、構建共保體、發行巨災債券等也是分散風險的方式。”庹國柱說。

  加快建立多方聯動的巨災保險制度

  巨災險試點取得了積極效果,但與國際上保險賠付一般能覆蓋災害損失30%—40%相比,我國自然災害保險保障能力還有不小差距。

  “應當在試點基礎上,盡快總結經驗,做好推廣工作。”鄭偉認為,目前試點區域范圍仍然有限,發生巨災時,區域內大量人員或財產往往同時面臨風險,無法做到有效的風險分散。

  庹國柱認為,巨災險的短板主要在農村,應該盡快補上。“我國目前已成為全世界農業保險保費規模最大的國家,並且農業保險責任已經基本覆蓋了所有的巨災風險。不過政策性的農業保險主要還是保種植的直接物化成本,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范圍還有待擴大。此外,對涉農財產和農村居民人身安全的保障還不夠多。”

  在全球極端氣候事件增加的背景下,原生災害和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都呈上升趨勢。專家認為,要加快建立政策層面推動、保險公司參與以及民眾積極響應的巨災保險制度,讓保險更好地發揮巨災風險管理作用。

  ——加快完善政策,建立頂層設計。鄭偉認為,要盡快出台有關巨災險的行政法規,同時加快設計一個政府支持的多層次的巨災險風險分擔機制,“風險分擔機制中,政府角色尤為重要,既要直接參與風險分擔,又要為巨災保險基金提供財政擔保,還要給予參與各方政策支持。”

  ——推動險企創新,豐富保險產品。浙江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認為,保險公司應進一步增強災害管理的技術能力,加強產品創新,結合區域災害特點,根據不同承保對象,比如政府、企業、個人等的不同需求,研發有針對性的產品。

  ——加大優惠力度,鼓勵公眾參與。鄭偉建議,可以對巨災險保費提供適當的政府指導價或財政補貼或稅前扣除優惠,對採取抗震防災等措施的保險標的提供費率折扣等。

  制度建設正在加快腳步。銀保監會近期召開年中工作座談會提出,要推動巨災保險試點和立法,將更多的自然災害納入保障范圍。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指導保險公司繼續加大投入,不斷豐富巨災險產品,持續擴大保障范圍,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風險保障需求。同時,通過加強政策宣傳,強化整個社會的風險管理意識,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多方協同,共同推動,充分發揮巨災險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責編: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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