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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蘭州市繼續實施部分穩崗擴就業政策

2021年09月06日14:25 |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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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面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蘭州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警備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蘭州市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

依法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6%的控制目標,上年年末參保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人數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按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按60%返還。“僵尸企業”、嚴重失信單位、不符合國家及蘭州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的不能申請穩崗返還。

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企業參保職工,且相關信息能在全國技能人才評價証書網站(http://zscx.osta.org.cn/)查詢到的,可按規定在取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

以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為擴圍政策保障對象。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蘭州市現行城市低保標准,可以申領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將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的各類企業、市人社局等部門認定的困難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各類企業中的青年職工納入以工代訓補貼范圍,符合條件的根據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用工、民辦非企業單位用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職業培訓補貼(含生活費、交通費)范圍。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鼓勵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承接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錄管理,職業院校開展培訓的按規定核撥職業培訓補貼。

對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培訓的,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的同時,給予每人每天不低於30元的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皋蘭縣可上浮20%。

支持企業擴大就業見習崗位規模,增強見習崗位吸引力,提升見習崗位質量。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及時足額向見習單位發放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剩余期限以見習協議規定期限為基礎進行計算。

對跨省就業的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並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的,給予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助。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趙萬山

(責編:焦隆、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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